丙二醇是危险品吗(丙二醇危险性)


copyrightqishuoallrightreserved丙二醇甲醚醋酸酯(PMA)安全资料第一部分化学品及企业标识中文名丙二醇甲醚醋酸酯乙酸甲氧基异丙酯1-甲氧基-2-乙酰氧基丙烷英文名PropyleneGlycolMonomethylEtherAcet企业名称广州启硕化工有限公司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中山大道中路282号东圃商业大厦529邮编510660传真*******0043企业应急电话*********02国家应急电话(0532)3889090生效日期2015注册号第二部分成分/组成信息1、主要成分2、外观与性状无色透明液体,有淡酯气味.3、主要用途用于制造食用香料、硝化纤维溶剂、以及用于造漆、塑料、有机物合成等。4、CAS号:108-65-第三部分危险性概述1、危险性类别第3.2类中闪点易燃液体2、侵入途径吸入、食入、经皮吸收。3、健康危害对眼和上呼吸道粘膜有刺激作用。吸入高浓度时,感到恶心、眼部灼热感、胸闷、疲乏无力,并可引起麻醉。第四部分急救措施1、皮肤接触脱去被污染的衣着,用肥皂水和清水彻底冲洗皮肤。2、眼睛接触提起眼睑,用流动清水或生理盐水冲洗。就医。copyrightqishuoallrightreserved3、吸入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

保持呼吸道通畅。如呼吸困难,给输氧。如呼吸停止,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就医。饮足量温水,催吐,就医。第五部分消防措施1、危险特性极易燃,其蒸气与空气可形成爆炸性混合物。遇明火、高热极易燃烧爆炸。与氧化剂接触发生强烈反应,甚至引起燃烧。在火场中,受热的容器有爆炸危险。其蒸气比空气重,能在较低处扩散到相当远的地方,遇明火会引着回燃。2、灭火方法喷水冷却容器,可能的话将容器从火场移至空旷处。处在火场中的容器若已变色或从安全泄压装置中产生声音,必须马上撤离。灭火剂:泡沫、二氧化碳、干粉、砂土。用水灭火无效。第六部分泄漏应急处理迅速撤离泄漏污染区人员至安全区,并进行隔离,严格限制出入。切断火源。建议应急处理人员戴自给正压式呼吸器,穿消防防护服。尽可能切断泄漏源,防止进入下水道、排洪沟等限制性空间。小量泄漏:用砂土或其它不燃材料吸附或吸收。也可以用不燃性分散剂制成的乳液刷洗,洗液稀释后放入废水系统。大量泄漏:构筑围堤或挖坑收容。用泡沫覆盖,降低蒸气灾害。用防爆泵转移至槽车或专用收集器内,回收或运至废物处理场所处置。第七部分操作处置与储存储存于阴凉、通风仓间内。远离火种、热源。仓内温度不宜超过300C。

防止阳光直射。保持容器密封。应与氧化剂分开存放。仓间内的照明、通风等设施应采用防爆型,开关设在仓外。配备相应品种和数量的消防器材。桶装堆垛不可过大,应留墙距、顶距、柱距及必要的防火检查走道。若是储罐存放,储罐区域要有禁火标志和防火防爆技术措施。禁止使用易产生火花的机械设备和工具。灌装时应注意流速(不超过3m/s),且有接地装置,防止静电积聚。搬运时要轻装轻卸,防止包装及容器损坏。第八部分接触控制与个体防护1、车间卫生标准300前苏联MAC(mg/国TVL-TWAOSHA200ppm835mg/ACGIH200ppm,835mg/copyrightqishuoallright国TLV-STELACGIH250PPM,1040mg/2、检测方法3、工程控制生产过程密闭,全面通风。提供安全淋浴和洗眼设备。4、呼吸系统防护空气中浓度超标时,佩戴自吸过滤式防毒面具(半面罩)。5、眼睛防护必要时,戴化学安全防护眼镜。6、身体防护穿防静电工作服。7、手防护8、其它工作现场严禁吸烟。避免长期反复接触。第九部分理化特性燃烧性易燃闪点(47-48爆炸下限(%)1.5引燃温度(380爆炸上限(%)7.0最小点火能(mJ)无资料最大爆炸压力(MPa)无资料熔点(92.5沸点(101.6相对密度(水=1)0.964相对密度(空气=1)3.85饱和蒸气压(kPa)5.33(28.8辛醇/水分配系数的对数值燃烧热(KJ/mol)溶于水、溶于醇、酮、酯等多数有机溶剂。

第十部分稳定性和反应活性稳定性稳定聚合危害不聚合避免接触的条件热源禁忌物强氧化剂、酸类、碱类。燃烧(分解)产物一氧化碳、二氧化碳。copyrightqishuoallrightreserved第十一部分毒理学资料急性毒性LD508532mg/kg(大鼠经口);LD504530mg/kg膜内膜LD50750mg/kg皮下注射LD50>5000mg/kg皮肤兔子刺激性人经眼:400PPM,引起刺激.第十二部分生态学资料该物质对环境可能有危害,应特别注意对地表水、土壤、大气和饮用水的污染。第十三部分废弃处置1、废弃物性质:危险废物2、废弃处理方法:用焚烧法处置3、废弃注意事项:严禁往地面、下水道倾倒,严禁污染水体。第十四部分运输信息33648UN编号1993包装分类包装方法小开口钢桶;螺纹口玻璃瓶、铁盖压口玻璃瓶、塑料瓶或金属桶(罐)外木板箱。第十五部分法规信息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2002月15日国务院发布),工作场所安全使用化学品规定([1992]劳部发677号)等法规,针对化学危险品的安全使用、生产、储存、运输、装卸等方面均作了相应规定;常用危险化学品的分类及标志(GB13690-92)将该物质划为第3.2类低闪点易燃液体。

第十六部分其它信息产品用完后的包装容器因有一定的产品残留,用户应继续按上述条款的有关说明进行贮存、使用和处本资料参考危险化学品安全技术全书/周国泰主编。-北京:化学工业出版社,1997填表部门:广州启硕化工有限公司技术部填表时间:2015copyrightqishuoallrightreserved数据审核单位:广州启硕化工有限公司修改说明:第三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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