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加被告申请书(被告追加申请书代理人签字)


继承人申请书范文房屋继承申请书范本

一、如何办理房屋继承过户

(一)办理房产证过户手续要到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注

销户籍,办理死亡证明;

(二)办理房产证过户手续要到区或市___(原外销商品房到市

___)办理继承权公证,房产继承分两种:一是遗嘱继承,二是法定

继承。需要提交的材料有:

1、被继承人死亡证明;

2、办理房产证过户手续需要该套房屋的产权证明或其他凭证;

3、户口簿或其他可以证明被继承人与法定继承人的亲属关系的

证明文件;

4、办理房产证过户手续需要继承人的___件;

有遗嘱的继承权公证另需提交的资料:被继承人所立遗嘱(该遗

嘱必须是已公证过的遗嘱,其他形式的遗嘱由于无法认定其真实

性,因此暂不予采纳)。

(三)办理房屋过户登记,申请人是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

申请人应当向登记机构提交下列文件:《房地产登记申请书》

(原件)、___明(复印件)、房地产权证书(原件)、继承权公

证文书或者遗嘱公证书和接受遗赠公证书(原件)契税完税凭证

(原件)。

(四)遗赠和法定继承、遗嘱继承不同,需要支付税收。

二、办理房屋继承过户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房屋产权继承过户的注意点

(一)许多产权继承人在没有处分房产时都没有继承概念,产权

证是爷爷或奶奶的,到了孙子辈,卖房过户时才知道需要继承。这

样的继承应先顺序到父辈,父亲的姊妹兄弟应全部到场。一般家庭

追加被告申请书

之前对房产做了内部分割,这样、其他子女应放弃继承,由房屋实

际占有(分配)人一人继承。

(二)如果房屋产权人子女多,且房屋实际占有人去世,办理继

承公证时,在其他子女放弃继承后,由房屋实际占有人的配偶和子

女代为继承。

(三)产权人死亡,其配偶和子女共同继承。为便于交易,配偶

和子女任何一方可放弃产权,由一人继承。

上述三种情况,取得继承公证书后,应在产籍产权管理部门办理

换证后方可交易。

(四)共有人死亡,产权人(其配偶)和子女共同继承。这种情

况办理继承公证后不用换证即可交易。

现实中、在过户环节“卡壳”的这种情况最多,产权人往往以产

权、名字都是自己的,不需要征求别人意见为由而要求过户,忽略

了产权共有的客观事实。当然、也有丧偶后购买的房屋的情况,这

种情况交易前需要析产(证明丧偶后购买)后才能过户。

谢谢这位兄弟的回答但是我要的是那份申请书怎么写

首选要爷爷奶奶放弃继承权,你也要放弃继承权,你还要把你自

己的财产赠与给女儿,同时都要写出书面声明到___办理公证。

如果你们的财产是200万,100万是你的;另外100万是遗产,

你、你女儿和女儿的爷爷、奶奶作为遗产的第一顺序继承人,应该

平均继承。也就是各继承25万。因此女儿的爷爷、奶奶要各放弃

25万的继承权,你也要放弃25万的继承权,同时还要将你所以、

有的部分赠与给女儿,你女儿才能获得全部的财产。

继承房产申请书要由你女儿写,其中包含以上内容。

追加被告申请书

第一、被继承人死亡事实的确认直接影响到大陆继承人继承权利

的实现。众所周知,遗产继承的发生是基于被继承人死亡这一事实

的发生。但海峡两岸的现实状况限制了双方当事人,尤其是大陆一

方当事人无法及时了解在台亲人的情况,也不可能及时获悉台湾当

事人的生殁情况,更无从取得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文件,包括“死

亡诊断书”、“除户誊本”等。

而台湾当局在其“台湾地区人民与大陆地区人民关系条例”(以

下简称“两岸人民关系条例”)中规定,大陆居民继承台湾居民遗

产的,从被继承人死亡之日起3年内,大陆继承人需以书面形式向

台湾“法院”表示继承;否则逾期视为放弃继承权。也就是说,大

陆继承人办理在台遗产继承的“继承时效”是自被继承人死亡之日

起3年以内。若大陆继承人未及时获悉在台被继承人死亡的消息,

自然也就无法表示继承,从而将导致继承权利的丧失。

第二、关于继承人身份及继承顺序的确认。根据台湾“民法”的

规定,法定继承人包括:配偶;第一顺序继承人“直系血亲卑亲

属”,即子女、孙子女等(包括养子女),不受辈份限制;第二顺

序继承人父母;第三顺序继承人兄弟妹,包括同母异父或同父异

母的兄弟妹;第四顺序继承人祖父母。其中“配偶”并未固定列

入某个继承顺序,而是作为继承人与其他实际取得遗产的不同顺序

的继承人共同继承遗产。

需要特别说明的是台湾对“养子”的规定是:一、必须是当事人

亲自收养,不得由他人,包括配偶、父母等代为“收养”;二、收

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必须相差20岁。上述两项缺一不可。否则该

养子是不会被承认享有继承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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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如何办理继承在台遗产手续。根据1992年两岸在新加坡

签订的《两岸公证文书查证使用条例》的有关规定,及台湾当局的

“两岸人民关系条例”的有关规定,大陆居民应按以下规定办理在

台遗产的继承:(1)在继承人户籍所在地的___办理《亲属关系公

证书》及《委托公证书》;(2)上述两份公证文件经台湾财团法人

海峡两岸交流基金会“验证”后,才会被“推定为形式上真实”,

才可在台湾使用(“验证”通常由在台的受委托人办理);(3)向

台湾“法院”提出“继承申请”,台湾“法院”以“民事裁定书”

的形式确认大陆继承人的继承权;(4)办理相关的免税手续;

(5)向遗产保管人(通常为被继承人的善后处理单位)提出申请领

取遗产的要求;但每一继承人所能继承的遗产限额最高为200万新

台币,超过部分会被“收归国库”。

成都律师:

鉴于在办理涉台遗产过程中,每一案件的具体情况各不相同,被

继承人与继承人的关系、继承人之间的相互关系、海峡两岸就同一

遗产继承问题所作的不同规定等等,均会影响到当事人在遗产继承

中的切身权益。当事人最好在办理继承前向专业机构进行咨询,对

相关规定有所了解,以利于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一般土地主管部门有模板,到现场去填写就可以了,不过要提醒

的是,只有国有土地可以继承,农村的土地属于集体所有,不能继

承,以下图片是范本。

土地使用权继承指公民按照法律规定或者合法有效的遗嘱取得死

者生前享有的土地使用权的行为。继承人除继承土地的使用权外,

其地上附着物的所有权也随之得到继承。

追加被告申请书

参加社会保险申请书

敬爱的公司领导:

我于xx年10月参加公交公司工作,我非常看好公司的发展前景

和本职工作,我决心认真学习,努力工作,为公司的发展作出应有

的贡献。

为了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___宪法》和《劳动

法》关于参加社会保险的有关规定,特向领导提请为我办理社会统

筹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的参保

手续并履行缴费义务。

特此申请,恳请批准!

申请人:XXX

xx-01-22

按照格式,自己写一份就行!

首先,您所掌握的技艺申报成功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项目申报

成功后,才能申报传承人。

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的代表性传承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熟练掌握其传承的非物质文化遗产;

(二)在特定领域内具有代表性,并在一定区域内具有较大影响;

(三)积极开展传承活动。

认定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的代表性传承人,应当参照执行

本法有关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评审的规定,并将所认定的代

表性传承人___予以公布。

文化传承人,也叫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的人。涉及民间文学、民

间美术、传统手工技艺、传统医药等5大类134个项目。

杰出的传承人应是在继承传统中有能力作出文化选择和文化创新

的人物,他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保护、延续、发展中,起着

超乎常人的重大作用,受到一方民众的尊重与传诵。比如古代非物

质文化的传承中,华佗、孙思邈是传统医药行的始祖,鲁班是木石

建筑业的祖师,黄道婆是棉纺的祖师,范蠡被尊为制陶业的祖师,

杜康被传为造酒业的祖师,刘三是壮族的歌仙,等等。祖师就是

最早的或早期创始者或传人。

截至xx年末,入选世界文化遗产需要满足六个条件,入选世界

自然遗产需要满足四个条件。xx年,这些条件被调整为一组。被提

名的遗产必须具有‘突出的、普世的价值’并且满足以下十个条件

之一方可被收入。

《民诉法》解释第57条,被告有权申请追加共同被告。对此,

___应当从以下方面进行审查:

1.是否必要的共同诉讼。我国《民法通则》规定共同所有、共同

继承、共同承担连带责任、共同侵权、合伙制度等,决定民事诉讼

可能产生必要的共同诉讼。必须是必要的共同诉讼遗漏了被告的,

除此之外被告没有权利再行追加被告。依据《民事诉讼法》第56条

规定,如与案件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也只能列为第三人,而不能

是被告。

2.原告是否同意追加。由于法律赋予原告选择确定被告的诉讼权

利,那么诉谁、不诉谁应当尊重原告___。对于被告提出追加共同

被告的申请,___经审查认定确属必要的共同诉讼遗漏了当事人

的,应当行使法官释明权,告知原告并征求其意见。原告同意追加

的,裁定准许;原告不同意追加的,可以借鉴行政诉讼法的规定诉讼

中,列为第三人参与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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