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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在校及入伍期间受到记过及以上纪律处分,且在报名前还没有解除处分的。

2.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高校招生考试处理且仍处于停考期的。

3.上年可以正常毕业并以应届毕业生身份参加专升本考试,不得延期毕业再以应届毕业生身份报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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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报名及填报志愿(一)报名系统。2023年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考试报名系统:“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信息管理平台”(以下简称专升本信息平台)(网址:)。(二)免试生报名和填报志愿时间。符合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竞赛获奖考生于2月13日8时至2月17日18时登录专升本信息平台进行注册和报名;于3月20日8时至3月24日18时登录专升本信息平台填报志愿,其中,未参与报名和资格审核未通过的免试生、竞赛获奖学生不能填报相应计划。(三)普通考生报名和填报志愿时间。符合条件且有意愿的普通高职(专科)应届毕业生(含脱贫家庭应届毕业生)于2月13日8时至2月17日18时登录专升本信息平台进行注册和报名;于3月20日8时至3月24日18时登录专升本信息平台填报志愿,其中,资格审核未通过的脱贫家庭毕业生以及其他考生不能填报相应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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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考生按照省教育厅制定发布的《指导目录》相关规定,填报我校的1个对应本科专业。其中,申请竞赛获奖免试的考生须填报获奖赛项相对应的专业,填报其他专业的需以普通考生身份参加学校组织的考试及录取,不享受免试政策。其他详细要求见《关于做好2023年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考试招生报考工作的通知》(湘教考成字〔2023〕1号)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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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考试缴费(一)缴费标准。根据省财政厅、省发改委有关文件规定,2023年普通高校专升本报名考试收费标准为130元/人。(二)缴费时间。2023年4月11日--4月14日。(三)缴费方式。微信公众号“湖南非税”。(四)缴费步骤。1. 关注微信“湖南非税”公众号。2. 点击“在线缴费”,进入湖南非税征管服务平台。3.查找专项业务,点击“教育缴费”。4.地区选择“湖南省,湖南省本级”。5.学校选择“湖南文理学院”。6.缴费类别选择“报名考试费”。7.输入身份证号码、姓名和验证码。8.点击查询,按操作提示完成缴费。(五)缴费要求。1.缴费结束后,我校将在湖南文理学院官方网站公示缴费情况,请报考考生注意核实。未缴费或视为未知款项的考生我校将视为未报名,不予发放准考证。2.免试学生不参加文化课考试,不需缴纳报名考试费。3.缴费时间及缴费方式如有变动将在学校官网发布公告。七、选拔考试(一)考试科目。根据上级文件要求,我校自行命题、自行组织考试。考试科目为3门,各专业具体考试科目见附件2,考试大纲见附件3。(二)考试时间。我校2023年普通高校“专升本”招生考试定于2023年4月22日,具体考试时间以准考证为准。(三)准考证打印。考生须在4月19日-21日登陆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信息管理平台,下载准考证并自行打印。(四)成绩复核。考试成绩将通过湖南文理学院官网进行成绩公示。考生如对考试成绩有异议,公示期内提出书面申请复核,由相关专家组成的复核组进行复核,并向考生反馈复核结果。(五)免试生。报考我校的退役大学生士兵、竞赛获奖考生的免试招生办法参照《湖南省2023年退役大学生士兵免试专升本招生工作实施办法》执行。免试考生免文化课考试,我校依据专业人才培养要求,组织相关的职业适应性或职业技能综合测试,测试不通过的考生不予录取。测试时间定于2023年4月1日,具体测试办法见附件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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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录取公示

学校“专升本”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及“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管理机制组织开展录取。(一)免试生录取。1.免试学生根据综合测试成绩,结合考生志愿、高职在校及服役期间的表现等情况,综合评价,择优录取。退役大学生士兵荣立三等功及以上考生可优先录取。2.竞赛获奖考生须填报获奖赛项相对应的专业,否则不予录取。3.报考我校但未被免试录取的考生,缴费后可参加我校组织的考试及录取。(二)普通考生录取。根据招生计划分专业按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当某专业实际参考人数小于或等于计划数时,参照本校其他专业录取率的平均水平、本专业考生生源质量等实际情况,综合确定该专业普通考生的录取率。(三)脱贫家庭毕业生录取。适当提高脱贫家庭毕业生的录取率,原则上不高于本专业常规录取率10个百分点。具体录取时,脱贫家庭毕业生与普通考生统一排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录取完成后,如该专业的脱贫家庭毕业生录取率没有达到比例(常规录取率基础上增加10个百分点,以该专业脱贫家庭毕业生实际参考人数为基数进行计算),通过追加并单列部分计划录取脱贫家庭毕业生。(四)追加计划。录取过程出现考生同分成绩,脱贫家庭毕业生及免试生录取计划不足等情况,学校将向省教育厅提出追加计划申请,待上级批准后录取。

脱贫家庭毕业生考试成绩在公布计划范围内录取的,不需要追加计划,但纳入学校该专业录取比例的计算基数。(五)公示。录取结束后,我校及时将拟录取考生数据(含考生成绩、拟录取名单、照片、免试生、脱贫家庭毕业生信息等)通过录取系统上报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审核通过后,在学校官网上对拟录取名单进行公示(不少于7日),公示无异议后,报省教育考试院备案。(六)录取通知书发放。经上级部门审核通过的拟录取考生,办理录取相关手续,发放录取通知书。九、学籍学历管理(一)高职(专科)毕业。各高职(专科)高校整理好被我校录取的专升本学生个人档案,及时移交我校学生档案管理部门。(二)本科学籍学历管理。学生须在学校规定时间内报到入学。报到入学后学校将进行录取资格及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并严格审核专科学历电子注册信息,确保本科学籍注册信息与专科学历电子注册信息一致。凡复查不合格者,将取消入学资格。学校在9月30日前完成“专升本”学生的学籍注册工作,逾期不得再办理入学和注册手续。(三)在校学习及毕业。严格按照教育部和学校的有关规定对“专升本”学生进行学籍管理。“专升本”学生入学后直接进入普通本科三年级学习,在我校学习两年(本科学制为五年的专业学习三年),不得转专业和转学,不得采取非普通全日制学习形式就读普通本科。学生修完本科教学计划规定的内容达到毕业要求的,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由湖南文理学院颁发本科毕业证书。其毕业证书上标注“在本校 XX专业专科起点本科学习”,学习时间按进入本科阶段学习和颁发毕业证书实际时间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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