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耀(胡耀邦)


熊文田

1952年,地理坐标淮南市胡大郢子。

1952年,胡大郢子农民胡保鼐领头办起了全市第一个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这个生产合作社是和省辖淮南市,同在一个时间维度诞生,这片土地上农业生产关系的演变和农村经济体制的变革,是与城市的更新同频共振的。

一、朝圣胡大郢子

当胡保鼐再回到我们视野里的时候,已经过去了整整70年。

2022年10月9日中午12时30分,胡保鼐走完他95年的光辉人生,又回到了胡大郢子,静静地与那片土地融为一体了。追悼会上的悼词,是这样写的:

胡耀

田家庵区政协原副主席胡保鼐同志因病于2022年10月9日中午12时30分在济民医院逝世,享年95岁。

胡保鼐同志系安徽淮南人,汉族,1927年6月出生,1951年4月参加工作,1954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历任田东乡农会主席、指导员、团委书记,舜耕乡党支部书记,郊区区委委员、副区长,省一焦厂经营管理科科长,古沟公社党委书记,窑河公社党委书记,洞山公社党委书记,区商业局党总支书记、局长,区委常委、副区长,区政协副主席。曾获安徽省农业劳动模范、沿淮劳动模范……

为了找寻1952年第一个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的影踪,追寻那群觉醒的农民是在一种怎样的境遇和憧憬下,用浴火的双手掀开了淮南农业新的篇章。怀着朝圣的心情,在胡保鼐儿子胡兰敏和外孙女蒲小璐的指引下,笔者走进了70年后的胡大郢子。

70年后的胡大郢子核心区域隶属经开区田东社区,这里已经逐步褪去了传统农业的印记,铺陈开来的是摩肩接踵的化工厂、制药厂、装备厂……一直绵延到八百里淮河大堤,只有在房前屋后,还残存着两亩二分地,坚守着“吃饭为大”的固执,继续反哺着这艘工业巨轮。

胡耀

为什么淮南第一个初级社在胡大郢子诞生?我们多方打听,找到了大通区退休干部胡耀昌,这位81岁高龄的老人家是初级社成立的见证者,在当时,他还是儿童团的团员。论辈分,他是胡保鼐的曾孙。

“胡大郢子在当时是淮南最大的村子,这里地理位置特别好:上有正阳关、下有洛河街。”胡耀昌说,胡大郢村贯穿一条河,有一只渡船往返于洛河老街,这里的村民上街赶集都很方便,南来北往的商人和走亲访友的交织往来,人也越积越多,胡大郢子的人气旺、土地平阔,灌溉水源也丰富,所以当时的农业生产条件相比较其他地方有优势。

胡耀昌口中的这条河,其实就是通往洛河的一条溪流。据《读史方舆纪要》载:“洛水在怀远县南七十里,其地有洛河镇。上流自定远县流入,至此注于淮,谓之洛涧。”而这条从东至西流入胡大郢村东的洛涧中小溪,带来了交通的便利的同时也带来了灌溉的丰沛,更带来了传统农业的资源基础。

所谓的土地平阔,其实就是淮河经常性的洪涝灾害,不断地洗刷着胡大郢的土壤,用近乎掠夺的方式一次又一次平整着沿岸的沟壑。从《淮南市农业志》上看:1950年7月12-13日,沿淮东部连续降特大暴雨,淮南市区几处淮堤溃决,淹地9.86万亩,倒房9763间;1952年寒潮,小麦等午季作物受灾严重,7月初干旱,秋季作物受灾严重……

胡耀

当抄录下这段文字的时候,人的心是揪着的,洪水肆虐、土地干涸这些词语仿佛又是极其苍白的,远不如胡耀昌的那一句:实在没办法,是要饿死人的!

人心思变,这才是胡大郢子农民觉醒的最大原因、最强动力:要吃饱饭。

二、他家是雇农,啥也没有

每一个历史事件的发生,总会有一个或一群发起者推波助澜,领头开拓。淮南市第一个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的诞生离不开胡大郢农民胡保鼐。追忆胡保鼐,还是从胡兰敏、蒲小璐、胡耀昌的谈话中开始的。

胡耀

“他家是雇农,穷得不像样,住的是茅草庵,一到春荒没饭吃,就出去要饭,家里啥也没有。”说起胡保鼐解放前的境况,胡耀昌仍然记得。

胡保鼐是没有土地的雇农,他的食物从何而来,只能靠在地主家,用自己空空的肚子迸发出的力气换来少得可怜的粮食。“地主是很精的,不雇长工,只雇短工。胡保鼐这种大劳力,忙一季只给一斗麦子,合25斤。”胡耀昌清楚地记得当时雇农的收入。

一年忙两季,只有50斤麦子的收入,换来的高粱再配上沟边偷种的南瓜,根本换不来一年的温饱。“我活到十几岁,没有吃过白面。有一年年三十,家里煮了一锅南瓜,我一揭开锅,就想哭。”说起当年的“穷”,已经深深地刻在胡耀昌的记忆里。

“能够吃到用作肥料的花生饼或者豆饼,就算很好了;吃红薯的人都是幸福的;红薯叶、榆树叶、野菜、柳树叶都把它们视同珍品。树皮不好吃,而吃者有之;石粉不能吃,而吃者有之。无它,填饱肚子,免得一时饿得难受。”其实,在解放前的淮河流域,能吃得上南瓜,已经是很高的追求了。在灾荒的冲击下,为了解决饥饿问题,灾民几乎没有标准了,能够维持生存是唯一标准。灾荒中,成为灾民食物的替代品都是一些正常年份不可能吃的所谓“食物”,如:蕨根、葛根、榆树皮、谷糠、观音土等。

胡耀

饱受苦难的胡保鼐和胡大郢子农民迎来了彻底翻身时刻。

1949年1月18日,淮南宣告解放。1950年6月,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通过和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同年9月,皖北区党委、行署对土地改革工作做了具体部署,要求各地加强领导,发动群众,根据各地实际情况,采取不同的步骤尽快地开展土地改革。淮南市(县级)根据上级指示精神,通过先行试点而后展开的路子,于1950年11月开始至1951年11月结束,顺利地完成了土地改革。

胡保鼐也就是这个时候,看到了生活的曙光,参加了农会,积极参与到土改工作中来,正式进入了组织的视野,继而培养为村干部。

在胡大郢子,我们看到了一张珍贵的影印件:这是1951年12月,淮南市人民政府市长金流发给淮南市第一区田东乡胡大郢村居民胡德义的《国有土地使用证》,有了这个证,胡德义拥有了一亩七分八厘的土地,再也不要受雇于地主,真正翻身做了主人。

同样,在这个时候,胡保鼐和他的家人也拥有了自己的土地,从此再也不是“啥也没有”的人了。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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