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在职证明模板(在职证明教师)
1 招聘计划
杭州市西湖区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招聘事业编制教师221人公告。
2 报名条件
一、招聘范围和对象
本次招聘面向以下两类人员:
(一)应届毕业生
指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不含委培生、定向生)并且毕业时能如期取得相应学历和学位证书的普通高等院校2022届毕业生及2021届尚未初次就业的毕业生(下同),同时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
1.毕业研究生;
2.本科期间获得过国家奖学金(不含国家励志奖学金);
3.本科期间获评校级及以上优秀毕业生称号;
4.年级综合(专业)成绩排名前10%;
5.本科期间在省级及以上师范生技能大赛获奖;
6.师范类毕业,年级综合(专业)成绩排名前20%;
7.浙江省教育厅签约的免费师范生。
另,2019年12月1日至2021年11月30日期间取得国(境)外硕士及以上学位并完成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未落实工作的,可按应届毕业研究生报考。
(二)在职教师
1.全国和省级知名校长;
2.具有全国模范教师、全国优秀教师、全国优秀教育工作者、全国优秀班主任、省功勋教师、省特级教师等荣誉或具有正高级职称的在职教师;
3.具有省优秀教师、省春蚕奖、省教坛新秀等荣誉或具有副高职称的在职教师;
4.具有地市级教坛新秀、优秀教师等荣誉的浙江省范围内在职在编教师;
5.具有县区级教坛新秀、优秀教师等荣誉的杭州市范围内在职在编教师;
符合上述条件的培训机构教师,也具备报名资格。
各个岗位的具体招聘范围和对象详见《招聘计划》。
二、招聘条件
除符合上述招聘对象范围外,应聘人员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
3.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年龄在1985年12月1日及以后出生,具有高级职称的在1975年12月1日及以后出生,全国和省级知名校长、省特级教师等荣誉的在职教师可适当放宽。
5.具备岗位所需的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1)2022届毕业研究生报考教师岗位暂不要求提供教师资格证书和普通话等级证书,但在聘用后一年内(2023年8月31日前)必须取得适用的教师资格证书和普通话等级证书(应聘语文教师普通话水平要求二级甲等及以上,应聘其他教师要求二级乙等及以上);
(2)2022届本科毕业生报考文化课教师岗位的,要求在报到录用前必须取得适用的教师资格证书(或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和普通话等级证书(同上);
(3)2022届本科毕业生报考职教专业课岗位的,暂不要求提供教师资格证书和普通话等级证书,但在聘用后一年内(2023年8月31日前)必须取得适用的教师资格证书和普通话等级证书(同上);
(4)2020年12月1日至2021年11月30日期间取得国(境)外硕士学位并完成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暂不要求提供教师资格证书和普通话等级证书,但在聘用后一年内(2023年8月31日前)必须取得适用的教师资格证书和普通话等级证书(同上);
(5)其他人员报考教师岗位的,报名时必须具备适用的教师资格证书和普通话等级证书(同上)。
6.具有岗位要求的学历及专业、专业技术职称和资历。
7.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详见《招聘计划》。
3 报名时间及方式
时间:2021年12月13日至2021年12月15日(每天9:00-12:00,14:00-16:00)。应聘者将《报名登记表》(附件7)和报名材料扫描件上传至招聘单位电子邮箱,联系方式见《招聘计划》(附件1),所需材料和排列顺序见《报名所需材料清单及证明样本》(附件2)。
4 招聘流程
考试采用直接面试方式进行,由区教育局组织实施,并接受区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面试一般采用试讲、说课、问答等方式综合评定面试成绩。面试时间和地点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应聘者参加面试前需如实告知健康状况。
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对面试成绩在60分合格线以上的,面试结束后,在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考核体检对象。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大纲和参考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单位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班。
5 相关待遇
事业编制
6 岗位表
7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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