冠晓荷(冠晓荷读音)


首先的首先给出参考资料:《中国现代文学三十年》,钱理群著。考研(落榜)参考资料。

首先要明白一件事:老舍先生最擅长写的是中国人,不是日本人。

老舍在这本书里,倾注了很大的笔墨去创造那些“汉奸”的形象,把他们的坏写得无所不用其极,给人留下很深的印象。而坏的日本人形象就比较单薄,对他们的性格展示较少,心理几乎是没有。日本人对于中国人的杀戮、迫害,虽然被表现得惊心动魄,但那些恶,是由“日本侵略者”这个共同体做出的,不是由个体的“日本人”做出的。我们对“日本人”的印象自然不会很深了。

我们列举一下老舍比较多笔墨描写的几个坏人:瑞丰夫妇、冠夫妇、招弟、蓝东阳。(也许可以算上的,“大赤包”的跟班和丁约翰。)

冠晓荷

钱理群的《现代中国文学三十年》里面,把老舍笔下的人物归纳出几个类型:老式人物(传统的,接受中国文化的)、新式人物(现代的,接受外来文化的)、理想人物、底层人物。

我们再看这几个坏人,非常显著的是,大多数坏人都是“新式人物”,瑞丰夫妇喜爱新式的物质享受(请注意“胖菊子”烫的头发),招弟荒唐的性关系打着“恋爱自由”的旗号,蓝东阳在一所学校里任职,而且会做几句稀烂不通的白话文。

冠晓荷是个“旧式人物”,“大赤包”不知道是个啥,我们后面再说。

冠晓荷

老舍,虽然他也支持新文化运动,认为中国要求变才能生存,但他对于革新,又经常持一种不甚正面的态度。

老舍对于“进步”并不是全面拥抱,他的态度是怀疑和支持的混合,而且很多时候,怀疑更多一些。这种态度可能是不甚能看清全局,但他乐意在作品中表达自己的感情和看法,这使他更像一个人,没有成为“时代的传声筒”。

他笔下的“新式人物”,通常是受到西方传入的现代思潮影响,举动中体现现代性,但贪图物质享乐,见识和能力浅薄,缺乏社会责任感,愚顽不可造就又十分骄傲。这是最丑恶的一类人物,其可恶甚于那些站在民族进步反面的老式人物。

冠晓荷

有时这些人物被塑造成漫画式。比如蓝东阳,老舍好几次写他不讲卫生,写他直到烧得糊里糊涂了都在喊天皇万岁,以至于日本人都惊奇了,拍了他的x光片子研究汉奸的脑子是怎么长的。这种写法给人的感受强烈,但是对于文学的整体效果是不太恰当的。

然后说老式的人物冠晓荷。他也是非常坏的一个人,但比起小丑似的蓝东阳,他好像还有点可爱。蓝东阳跟他吃饭的描写里,老舍说他虽浅薄无聊,但他的生活是艺术。这两个人一个人渣,一个小丑,但是这个“艺术”的断言并不完全是反讽。如果冠晓荷晚生几年而且不那么坏,也许他会成为类似《美食家》里朱自冶的人物。

对于老式人物,老舍是批评之中又有同情。这些人也许愚昧、保守、昏庸、无能,但老式的文化确有可爱之处。老舍对于传统文化比较精通,而且他有一颗擅长发现美的心,他欣赏这种文化的美好和精致。

冠晓荷

但老舍并不是完全沉溺于这种文化的。中华文明在近现代的落后局面,说明了传统文化有其弊端,老舍欣赏这种文化的同时也在寻找这些弊病。比如《四世同堂》写到北京人拘礼、迷信、中庸、缺乏进取和冒险精神,瑞全出走,除了抗日,还有一重意义就是离开这种“过熟”“有毒”的文化。

这种文化表现在北京传统社会中上阶层的生活里,就是一种精致、优雅、舒适,富有艺术感,然而愚昧落后,昏庸无能的文化,唱戏,看花,喝酒,吃好东西,玩各样的动物。我们可以称之为“温柔乡”或者“锦套头”。

冠晓荷的恶性之一,就是在“温柔乡”里沉睡已久,以致软弱无能,奴颜婢膝。他被日本人抄了家的那一段特别有趣,带了榅桲(我算是北京长起来的,都不知道北京人为什么爱写这两个生僻的字)回家(又是“吃的艺术”),发现高第被捆,沙发被割了个大口子之后惊得手足无措,饿了都不知道吃什么,只能张着嘴等女儿买烧饼。我觉得这时候的冠晓荷对我们今天的生活,都很有参考价值。另一篇老舍的小说《正红旗下》里,也有这种“温柔乡”里的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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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是主题之外的胡扯。

特别有趣的是,小文夫妇也差不多是“温柔乡”里出来的人,但老舍对他们的态度完全不同。在文太太惨死的时候,文先生爆发出复仇的勇气(叶广岑的中篇《逍遥津》,里面的主角爷儿俩,跟小文夫妇非常相似)。全书最耀眼的大英雄钱默吟也有一点这种气质,比如他过去的懒散苟安,他的爱诗画和爱种花(老舍本人也是爱种花的),他把自己欣赏的人称为“诗人”。老舍还是希望传统文化中的人能够站起来,成为文明的脊梁。

而且说到底老舍是个艺术家,他对传统文化的美,对生活的艺术,那真是打心眼里爱出来,但他又深怕这种过熟的文化使国人变得愚昧无能,患上冠晓荷一样的无法自立的软骨病。这种又爱又恨的缠绵情绪是很悲哀的,一种中国传统式的悲哀,有点类似《红楼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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