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诸梁(沈梁江绾大结局)


沈诸梁

叶公姓沈,名诸梁,字子高,新蔡城东老沈岗人。因受封叶(旧读shè)邑(今叶县旧县镇),世称叶公。公者,邑长,“楚邑大夫皆称公”,其制不同于周朝公侯、伯、子男的五爵三级分封制。

一、叶公的事迹

叶公的生卒年月难以确考,大约生于公元前550年,卒于公元前470年,与孔子(前551—前479年)是同时代人。近见台湾叶经华《孔子与叶公及白公年岁对比略表》显示,叶公生卒于公元前528~439年,享年89岁,但与叶公生平事迹不符,难以采信。

楚平王五年(前524年),叶公被封于叶邑。叶邑是楚国北部的边防重镇。据《叶县志》记载,叶公主持叶政49年,大兴富国强兵之策,在筑城固边、开疆拓土的同时,发动民众开挖东、西二陂,蓄方城山之水以灌农田,叶民深受其利,世代感恩戴德。他是继楚相孙叔敖之后,第二位见诸史册的水利专家,比西门豹治邺早了一百多年。

楚昭王二十七年(前489年),孔子听说叶公政绩显赫,特意由蔡及叶,与叶公交流治国方略。孔子说:“政在来远附迩。”又说:“近者悦,远者来。”而叶公却向孔子提出一个现实问题。他对孔子说:“吾党有直躬者,其父攘羊而子证之。”孔子说:“吾党之直者异于是。父为子隐,子为父隐,直在其中矣。”可见,叶公不仅向孔子请教了治国方略,而且还同他讨论了伦理道德的标准问题。孔子主张当亲人犯罪时应“为亲者隐”,而叶公主张应“大义灭亲”。这就是历史上有名的“叶公问政”。

沈诸梁

楚惠王十年(前479年),王族白公胜乘隙发动政变,与石乞袭杀令尹(宰相)子西、司马(兵部尚书)子期于朝堂,劫持惠王,楚国顿时处于风雨飘摇之中。这时,正在老家新蔡休养的叶公听说后,立即率方城之外的边防兵赶往楚都鄀(即“上鄀”,在今湖北宜城东南)平叛,沿途受到楚国人民的拥戴和支持,称赞他“国人望君如望父母焉。”叛军顷刻土崩瓦解,首领白公胜自缢,石乞被烹,楚国得以转危为安。

叶公因功被擢为楚令尹兼司马,集军政大权于一身。在短短几年时间内,他辅佐惠王北灭陈,南伐越,征服东夷,使濒于衰落的楚国走上了振兴之路。楚惠王十二年(前477年)十一月,惠王特地颁发诏书,高度赞扬叶公父子的丰功伟绩,赐予沈诸梁公爵封号,把南阳一带(含叶邑)划为叶公的封地(见广东梅县《雁洋叶氏宗谱》)。但叶公不恋权位,不慕虚名,在令尹兼司马这个位置上仅干了四年,就主动让位于子宁、子宽等年轻一代,自己回到叶邑安度晚年,终老于叶。临终时,叶公仍为楚国安危操心,语重心长地对身边的人说:“毋以小谋败大作,毋以嬖御人疾庄后,毋以嬖御士疾庄士、大夫、卿士。”(《礼记.缁衣》)就是说,不要因小失大,不要因宠爱女婢而非毁行为端庄的后妃,不要因宠爱侍臣而非毁行为端庄的文武百官。这显然是对楚王和朝臣立下的遗言。

沈诸梁

由于叶公位高德隆、勋绩卓著,历来为史家所重,被誉为和楚国名相孙叔敖(淮滨县期思镇人)齐名的政治家、军事家、水利专家。《战国策·楚策》评价他说:“叶公子高身获于表薄(身材瘦小单薄),而财(才)于柱国;定白公之祸,宁楚国之事;恢先君(沈尹戌)以掩方城之外,四封不侵,名不挫于诸侯。当此之时也,天下莫敢以兵南乡(向)。”班固著《汉书》,把古今名人分为上、中、下三等,叶公名列第一等。

二、叶公的身世

叶公的身世,史载不一。一说为周文王第十子聃叔季之后,姬姓。聃叔季名季载,字子揖,食采于沈。晋灭沈,沈公子逞奔楚,遂为沈氏。逞生嘉,嘉次子为戌,戌生诸梁,字子高。一说为楚庄王之子公子贞曾孙,芈(mǐ)姓。公子贞因封于沈邑,故为沈氏。叶公父名戌,曾任沈子国尹(即国君),世称沈尹戌。沈尹戌后来到楚国做官,升任左司马,于楚昭王十年(前506年)战死于吴、唐、蔡三国伐楚的柏举(今湖北麻城县境内)之役。

两说的共同点在于,肯定了叶公祖上为沈国人,其父为沈尹戌。

叶公因是沈尹后裔,所以以国(沈)为姓。至于沈国的位置,素有临泉、平舆之争,目前学术界趋同于后者,但《中国历代地图集》(谭其骧主编)及后来的《史记地图》,则趋同于前者)。至于沈国来源,当以聃季载封沈之说为正。因为楚公子贞封沈,是在楚共王八年(前583)晋初灭沈国、楚据沈地为己有之后,与聃季载封沈之说并不矛盾。楚占沈地后,又使沈复国,不断派人到沈国担任沈尹,直至柏举之役当年,晋唆使蔡国伐沈,彻底灭掉沈国。因而,共王八年后的历任沈尹间并非世袭,不一定就有血缘关系。历史上许多学者为叶公祖上妄排家谱而又往往经不起推敲,原因就在于不明了这一点。

沈诸梁

沈诸梁

叶公父亲既然做过沈尹,当为公子贞后裔,芈姓。因楚国的政策是灭国不绝祀,即将灭国之君徙于他处筑城授田,而另派王族或旁系贵族治理灭国之地,存其国号,但封君称尹不称爵号。反过来说,如果叶公父亲是聃季载后裔,他做了沈国国君应当称沈子,而不会称沈尹。这也说明,史书记载“叶公为楚人”是正确的。因为,春秋末期,吕国(新蔡)已沦为楚地。

叶公有个弟弟叫后臧,曾跟着其母跑到吴国,后来,又跑到楚国,叶公很看不起他。叶公有两个儿子,名重、才(见江西《赤岸叶氏宗谱》及西汉董仲舒《叶氏世爵赋》),重做过楚邑令(县公);一说名尹射、尹文,尹射曾做过楚令尹,但干了十来天就跑到华山当隐士去了。

由于叶公沈诸梁是沈姓、叶姓在我国历史上第一位有重大影响的正面人物,因而被尊为沈姓、叶姓的共同始祖。叶姓人至今认为,自己的祖上是“叶皮沈骨。”近年来,叶县定期召开叶公文化研讨会,对推动海内外叶姓、沈姓华人认祖归宗,发挥了重要作用。

沈诸梁

三、叶公好龙真相

叶公能从史书走向民间,成为名满天下、妇孺皆知的人物,主要是因为《叶公好龙》这则寓言。由于寓言把叶公刻划成言行不一、好作表面文章的人,完全掩盖了叶公在历史上的真实面目,以致世人对叶公人品不屑一提,连沈、叶后人对外也羞称叶公是自己的始祖。而据专家考证,崇尚龙文化是中华民族的共有特征,叶公自然也不例外。何况叶公所好之“龙”,并非仅仅是涂刻在器物上的龙的图案,而是水利灌溉之龙——引水工程。

沈诸梁

据说,叶公为了开发叶县东、西二陂灌溉农田,曾在自己办公室的墙壁上画满了施工水系图。一天,一位来访客人把墙壁上的水系图,当成了群龙起舞图,就毫不隐讳地说,人言叶公好龙,我看叶公并非真的好龙。叶公问:“此话怎讲?”客人回答说:“风从虎,云从龙。图中之龙不画云,故从得知。”叶公笑笑说:“我只想引龙出水,不求腾云驾雾。”客人问道:“何谓引龙出水?”叶公说:“凿渠引龙,龙就出水了。”客人又问道:“群龙真可以引出水吗?”叶公说:“少引则宜,多引则惧。”客人又问其中原因,叶公接着说:“引一龙而需工千额,需粮万斛,所以不可不慎重。”可见叶公所好之“龙”,是水利之龙;所怕之“龙”,是怕因修建引水工程而过分加重老百姓的负担。

然而,由于以讹传讹的原因,到了战国时代,韩相申不害(约前385—前337)编造了一则《叶公好龙》的寓言,收在《申子》(已佚)一书。这则寓言经汉初刘向转录,得以广泛流传,遂使叶公蒙受不白之冤。为此,清人王士禛感叹道:“地下子高应一笑,世间谁解好真龙。”叶县还广泛流传着这样一首诗:

“叶公伟绩万古存,平乱问政定乾坤;

畏龙本是千年误,爱民自有父母心。”

沈诸梁

四、叶公故里沈岗

新蔡为古吕国地,与沈子国是近邻,周顷王元年(前618年)沦为楚的势力范围。当沈国迭遭兵祸时,沈诸梁的先人就跑到与沈国同属楚地的吕城(公元前529年蔡平侯迁都于此,始称新蔡)东一处高岗上隐居起来,为纪念故国,将此岗起名为沈岗。后来,沈诸梁之父沈戌到沈国任尹,人称沈尹戌,以后又升为楚国左司马。年轻的沈诸梁才华出众,也很快受到重用,被派到楚国刚刚从许国手里夺来的叶邑做邑长,人称叶公。

叶公晚年因不满朝政,于白公胜之乱的前一年(前480年),托病回到新蔡老家沈岗筑墅休养,并借鉴在叶县治水的经验,指导当地百姓治理沈岗东、西两片洼地,使之蓄水成陂,利于农业生产。明、清《新蔡县志》均载:“城东二十五里老沈岗,有楚令尹沈诸梁别墅。”其在老沈岗开凿的东西二陂,至今遗迹犹存。

叶公死后,回归故里,葬于新蔡县城西北三里洪河南岸;“叶人追思而立祠”(《风俗通仪》)。因此,省文物局编印的《河南历代名人史迹》明确表述:“沈诸梁,河南新蔡县人,字子高。”至于叶公葬于叶县栗树岗之说,始终未见明证,孰是孰非,还有待于出土文物佐证。

老沈岗现属顿岗乡,古时四周环水,风景秀美,水运可通江达海。现遗址长823米,阔621米,呈龟背形。考古鉴定为楚汉故城。民国《河南通志》载:“新蔡县东顿家岗有楚王城。”北齐年间,这里曾置永康县(后改澺水县)城。据说因无囚地,才未能发展起来。但很多优美的传说,却在民间广为流传。沈岗油馍更是民间一绝,远近闻名。明朝礼部尚书杨道显、清朝十二岁中举的“神童”、乡土作家李葆醇、当代长卷画大师李丁陇,都是这方水土养育的精英。近年来,顿岗人民精心培育的“顿岗牌”水晶三号大米,2003年被评为“中国十大金奖大米”,名列粳米第一,是河南省唯一获奖品牌,它向世人展示了叶公故里人民继承叶公遗风、因地制宜、兴利除弊的新成就。

二○○六年六月三十日 初稿

二0一二年九月二十一日 校正

二0一八年四月二十三日 再校

作者简介:谢石华,男,汉族,60后,河南省新蔡县人。原新蔡县文联主席,现为新蔡县作家协会主席。多年来致力于研究和挖掘灿烂的新蔡文化,醉心于文史研究和诗词创作,在全国各级媒体发表作品多篇。系中华诗词学会会员、河南省作家协会会员、驻马店市诗词学会副会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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