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历史的冤假错案,美国冤假错案多吗


美国历史的冤假错案,美国冤假错案多吗

据年统计,全国法院一审受理的案件中,89%为民商事案件,只有9%为刑事案件,涉及死刑的更少。 其实,不是美国的司法有多公开透明,而是美国的司法不给我们办案。 终审结束后,就结束了。 没完没了。 所以,如果一个案件在程序上没有问题,我们就没有超越法律以外的标准来评判对错。 其他任何证言都不能动摇其产生的真理假设,也没有损害法律效力的证据。

经过是,莱文斯基是白宫实习生,美国前总统克林顿曾和她发生过性关系。 此案引起轩然大波,西北大学两位法学教授代理达西向联邦法院,即美国联邦司法系统中的中级上诉法院提出上诉,但巡回法院最终以4:3的投票维持原判。 我听说制度上有可能引发冤案,但我不想谈这个问题谈制度,所以想开开窍,了解美国是否有国内念斌叫格聂树斌的事件。

这就是美国社会。 说白了,就是不怕大事,谋取利益。 特别是高额的律师费。 纽约中央公园强奸案,五个黑人是最无辜的; 肯尼迪聘请了侦探李昌钰,是最幸运的; 克林顿为他的谎言付出了代价。 据中国法律年鉴统计,2016年全国一审审结1200多万件,申请再审18万余件,但最后再审案件3万余件,最终改判1万余件。

公平正义,在历史的浪潮面前,只是一层尘土,更重要的是确定纷争,大家回家,各行其是,让社会继续运转。 其实,达西事件不仅仅是个案。 一位美国学者说在法律领域,我们在包括制造冤案在内的许多方面有丰富的经验。 这正如上一篇文章《为什么说法律的使命不是追求公平正义》所述,法律的使命是维护社会秩序,是一致的。

是骗人的吧。 其实法律也不在意真伪。 在意的是终局。 事件决定了,大家就不要再讨论了。 如果因为你不服,你不满意,全社会的人都要把赚来的钱分成一半为你主持公道,你的脸有多大? 当然,我怀疑美国法律为什么解决冤案如此困难,也许是因为我不能理解法律界对终局性的执念。 今天,法律的目的也是一样,我们来谈谈决定纷争,而不是追求公平的正义。 你看,即使是达西案这样公认的冤案,在法律的终局思维面前,再审的可能性也还太小。

所以,美国法律界有一句戏言,即使陪审团认为月亮是奶酪做的,上诉法院也无法推翻。 克林顿的性丑闻被反对党无限扩大,受到审判,遭到弹劾。 作为政治家,真的没办法。 不,如果是这样的话,人类文明就不可能发展几千年。 只能说这种僵化的制度符合社会利益的最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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