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医学中的生活常识(医事法学与日常生活的关系)


今天给各位分享法医学中的生活常识的知识,其中也会对医事法学与日常生活的关系进行解释,如果能碰巧解决你现在面临的问题,别忘了关注本站,现在开始吧!

本文目录一览:

  • 1、求福尔摩斯里面的一些推理常识
  • 2、法医需要掌握什么知识?
  • 3、法医学在日常生活中的应用
  • 4、法医都要具备哪些知识
  • 5、法医要具备哪些知识?

求福尔摩斯里面的一些推理常识

[植物碱]·福尔摩斯曾经拿给他的朋友尝尝的东西(血字的研究)

植物碱,亦称生物碱。是一类在生物体中常见的而具有碱性的含氮有机化合物。大多数存在于植物体(如罂粟科、豆科、毛茛科等植物)中,个别存在动物体内。这类化合物大都具有复杂的环状结构,难溶于水,有苦味。有毒性及明显的生理作用(希望那位朋友没有“尝尝”),奎宁、吗啡、麻黄碱、小檗碱、延胡乙素等均属之。许多试剂,如单宁酸、苦味酸等,可以使生物碱从水溶液中沉淀出来。另有些试剂,如甲醛、硝酸、重铬酸钾等的浓硫酸溶液,可与生物碱作用产生颜色,故常用来检验植物碱的存在。

[抽打尸体]·福尔摩斯曾经在解剖室里用棍子做的事(血)

福尔摩斯之所以这样做很明显是要了解人死后受伤的伤痕有什么特点。对这方面的知识,我从其他文学作品中了解了一点皮毛。以下摘录两段:

1、勒伤:“或者是死前被勒,或是死后被勒,这是有分别的,若是死前被勒,勒痕在死后,初时会呈深红色,有血荫,久后会转为黑色;若是死后被勒,初时其痕无血荫,只有白痕,时间久后会转为褐色,”——《鉴证女法医的御守爱情》(书名不怎样,内容还可以。)

2、刃伤:“及生前死后痕伤。如生前被刃伤,其痕肉阔、花文交出;若肉痕齐截,只是死后假作刃伤痕。 如生前刃伤即有血汁,及所伤痕疮口、皮肉、血多花,鲜色,所损透膜即死。若死后用刀刃割伤处,肉色即干白,更无血花也。”

“活人被刃杀伤死者,其被刃处皮肉紧缩,有血荫四畔。若被肢解者,筋骨皮肉稠粘,受刃处皮肉骨露。死人被割截尸首,皮肉如旧,血不灌荫,被灌处皮不紧缩,刃尽处无血流,其色白,纵痕下有血,洗检挤捺,肉内无清血出,即非生前被刃。更有截下头者,活时斩下,筋缩入。死后截下,项长,并不伸缩。”——《洗冤集录》(这本绝对大名鼎鼎,相信不少人都看过。)

[愈创木液]·福尔摩斯认为使用起来既难结果又不准确的血迹检验试剂(血)

愈创木液现在人已不使用,因此关于它的知识也少之又少。我唯一查到的只有愈创木酯:愈创木酯法可以检验不同浓度血红蛋白液,浓度不同呈阴性或阳性。所以用此法相信是可以鉴别出血迹的,当年的愈创木液也许是愈创木酚酯与乙醇的溶液,不过这只是我的猜测而已,不足以引为实证。

[生物碱(AIK)]·杰弗逊_候波用来制成毒药丸的东西(血)

有关生物碱,在前面已经提到其难溶于水的性质,而候波却想办法使剧毒生物碱制成的药丸易溶于水,可见他要么的确是个配药高手要么那种生物碱本身可溶,我倾向于前者。但值得一提的是,有一小部分生物碱确是可溶或易溶于水的,如小檗碱,麻黄碱可溶于水及有机溶剂,季铵类生物碱均易溶于水,但它们却没什么毒性。

按照生物碱的基本结构,已可分为60类左右。下面介绍一些主要类型:有机胺类(麻黄碱、益母草碱、秋水仙碱)、吡咯烷类(古豆碱、千里光碱、野百合碱)、吡啶类(菸碱、槟榔碱、半边莲碱)、异喹啉类(小檗碱、吗啡、粉防己碱)、吲哚类(利血平、长春新碱、麦角新碱)、莨菪烷类(阿托品、东莨菪碱)、咪唑类(毛果芸香碱)、喹唑酮类(常山碱)、嘌呤类(咖啡碱、茶碱)、甾体类(茄碱、浙贝母碱、澳洲茄碱)、二萜类(乌头碱、飞燕草碱)、其它类(加兰他敏、雷公藤碱)。在这众多生物碱中相信大家看到了不少有名的毒碱,像吗啡、阿托品、东莨菪碱、乌头碱等。另外,福尔摩斯经常注射的可卡因也是一种生物碱。

至于候波具体使用了哪种剧毒生物碱,我猜测是马钱子碱。因为书中提到,他所使用的生物碱是其教授“从一种南美洲土人制造毒箭的毒药中提炼出来的”,而南美印第安人常从马钱子属植物中提取并用来涂箭头的毒物就是马钱子碱。但这还只是我自己的看法,不一定对哦。

[脾脏肿大]·约翰_舒尔托少校多年患有并要了他一半命的疾病(四签名)

引起脾脏肿大的原因,以慢性、急性反复发作的感染为多见,相信舒尔托少校的也属于这类且其还属慢性的感染。慢性感染的疾病,包括血吸虫病、感性性心内膜炎、梅毒、结核病等,此类脾肿大可呈中度至重度,质地坚硬,多有久居流行病区史(舒尔托少校的印度生活……),一般治疗后不易恢复正常,特别是反复发作的感染,可引起脾脏的显著肿大。 此类脾脏肿大的治疗方法颇多,在此就不一一细举,只提一下西医。西医的治法一般都是干净利落的手术摘除法,不过这只能为患者缓解肝脏压力的作用算不上严格意义的治疗,而且切脾还会使患者免疫力下降,甚至面临大出血的风险,副作用较大。

还记得少校房间放了瓶金鸡纳霜吗?金鸡纳霜也就是奎宁(又是一种生物碱),奎宁是治疗热病及疟疾的特效药。这瓶金鸡纳霜不仅说明少校的脾脏肿大与他在印度的生活脱不了干系且说明少校还患有脾脏肿大带来的并发症,人病到这程度就不好救了。希望看到此帖的朋友都不会遭此劫数。

[蓖麻油 番木鳖碱]·华生医生因而梅丽走神时建议塞笛厄斯_舒尔托使用以治疗抑郁症的药物(四)

先说蓖麻油。蓖麻油的医用价值很大,其作药用,大可以败毒抗癌,用于癌瘤积毒,小可以治烫火伤、犬咬伤、风气头痛、咳喘及口眼歪斜等。按中医的说法,蓖麻油之所以能治这么多病是因为它可以“拔病气外出”,“故诸膏多用之”。但是蓖麻油毕竟不是万金油,治抑郁症我看不出蓖麻油能起什么效用,小舒尔托真是用尽民间偏方。

番木鳖碱 ,又称士的宁(也是生物碱一员),现在多从番木鳖种子中提取。番木鳖碱为白色菱形结晶,毒性极大,成年人一次服用不能超过五毫克;味很苦,虽稀释至1:670000,仍有苦味。番木鳖碱能选择性地兴奋脊髓,能增强骨骼肌肉紧张度,对大脑皮层及视、听器官也有一定兴奋作用。这或许能和治疗抑郁症的目的挨边了,不过华生居然让小舒尔托服用大剂量的番木鳖碱,怪不得他希望后者不会照他说的做,否则会出人命的。唉,这可见华生为了梅丽,走神走的多专心啊。鉴于其毒性巨大,可以用番木鳖碱做毒鼠强或用作毒杀啮齿类动物,这当然也包括人喽…………看此帖的人不许去找来试验!

[死者脑后……笨重武器一下猛击而破裂]·老麦卡锡死后法医验尸报告中文字(博斯科姆比溪谷密案)

书中说的这种击伤在现代法医说来就是头部的钝器伤。钝器伤属于机械性损伤;钝器伤不一定就是由器物造成的伤痕,其中也包括徒手伤(拳击、脚踢伤及咬伤),但是《福尔摩斯探案全集》中主要写的是器物对头部造成的伤害所以此处我只介绍工具伤中的棍棒、斧背和锤类在头部留下的伤痕。由于我对法医学知之甚少所以以下文字均取自‘法医学 精品课程网’,有兴趣的福迷朋友可以去那里学习其他法医学知识。

棍棒伤:粗棍棒打击头部,多出现线状骨折和粉碎性骨折,用粗大沉重的棍棒打击对,除了着力点处形成线状骨折外,还可能造成颅底线状骨折;用圆形或方形棍棒的棱边重击颅骨时,可形成舟状凹陷性骨折;用方形棍棒的平面打击颅骨时,可形成与凶器接触面相似的长方形凹陷性骨折,等等。

木质棍棒伤与金属棍棒伤的表现是有所不同的,木质棍棒伤多形成线状骨折,骨面压痕或擦痕少见;金属棍棒伤多形成凹陷骨折,骨面可形成压痕或擦痕。

斧背伤:用斧背直击头部平坦处,因着力点比较全面,可出现类似长方形挫伤或皮下出血,颅骨也可能出现类长方形的凹陷骨折。这种情况往往能反映出斧背接触面的形态。

用斧背的一端打击头部平坦处,常形成“U形”挫裂创与皮下出血;用斧背的一角打击头部时,往往形成直角形“L”的挫裂创或伴有孔状骨折;用斧背的一边缘偏击时,可形成直线、弧形或瓣形挫裂创,创缘常伴有表皮剥脱。

用斧背直击头部弧度较大的部位,如额结、顶结和枕骨粗隆部位等,着力面多为斧背中部,头部常形成十字形或星芒状挫裂创和塌陷性骨折;若打击眶上缘等弓形隆起部位,可形成弧形挫裂创;如果头部被重复多次打击,可形成粉碎性骨折,甚至出现龟裂状。

锤类伤:用锤击头部,往往形成严重损伤,伴有凹陷性骨折或孔状骨折以及严重的脑挫裂伤。

用圆形锤面打击头部时,常出现圆形、类圆形或半月形的表皮剥脱和皮下出血,颅骨有时形成类圆形凹陷骨折,凹陷面积大于锤面,锤面愈新,边缘愈平正,愈能反映锤面的基本轮廓;用锤面的一边作用于头部,往往形成弧形挫裂创;用锤面边缘直击头部时,常出现棱形挫裂创,两创缘挫伤对称,两创角呈锐角;用锤面直击额结、顶结、枕骨粗隆或眉弓等突起部位时,常出现“十”形或星芒状挫裂创,若将伤口合拢,可见到挫裂创的中部常有皮下出血或挫伤,并能反映出类圆形锤面的轮廓;用锤面破旧、凹凸不平、边缘残缺不全的锤打击头部时,形成的伤痕很不规则;用锤多次打击头部,常形成粉碎性骨折,骨拆线相互交叉,碎骨片嵌入颅腔内,有的碎片尖端可向外翘起刺破头皮组织。

多角形锤面伤与斧背击伤基本相同;但主要创缘角度不同。多角形锤面一角着力可造成<形挫裂创;一端着力可出现两个[形挫裂创;棱形打击可出现x形挫裂创。八角形锤面的夹角为135度,六角形锤面的夹角为100度左右,其骨折角同。

若以乳头状锤背打击头部,头皮可形成圆形或类圆形的表皮剥脱和皮下出血,颅骨可能出现类圆形套环状凹陷骨折或孔状骨折,呈阶梯状,套环间距较圆形锤小;用羊角端打击时,可出现一对小长方形的塌陷骨折或孔状骨折;用鸭嘴端打击时,颅骨可成一字形线状骨折或塌陷骨折。

[阿芙蓉癖]·福尔摩斯在烟馆遇到华生时对自己的自嘲(歪唇男人)

阿芙蓉现已通称阿片或鸦片,普遍用为镇痛剂、止泻剂、催眠剂及镇静剂。所以所谓阿芙蓉癖就是抽鸦片上瘾。鸦片成份复杂,含有几十种生物碱(生物碱真是博大精深),其中重要的有吗啡、可待因、蒂巴因、罂粟碱、那可汀等,由于产地不同,各地区鸦片中吗啡,可待因含量略有差别。一般吗啡含量为7~15%,可待因含量2~5%。如鸦片中吗啡含量低于5%以下,可视为掺假鸦片,如吗啡含量低于1%或不含吗啡,可视该样品鸦片为伪品(这些也是法医学的知识)。

鸦片膏(阿芙蓉膏、福寿膏)除含有鸦片生物碱外,常常含有糖、蛋白质、类脂类化合物、胶体物质及水分等。阿芙蓉癖一经染上不折腾个死去活来休想戒掉,不过其实福尔摩斯并没有染上什么阿芙蓉癖,他去烟馆只是为了盯敌人而已,不要有人看到这里又叫嚣福尔摩斯吸毒啊。

吸食鸦片可以给人带来幻觉与愉快感,但过量吸食会出现昏迷、呼吸急促、低血压、瞳孔变小,等特点。还记得在‘威斯特里亚寓所’里有这么一段描写——“……我发现她(伯内特小姐)的瞳仁已经变成浅灰色虹膜中的两个小黑点。她服过鸦片了。”。这就是大量吸食鸦片者的特征,瞳孔变小,所以后面华生医生才会立刻判断“她服过鸦片了”。长期使用鸦片者停药后会出现渴求药物、不安、流泪、流汗、流鼻水、易怒、发抖、寒战、打冷颤、厌食、腹泻、身体卷曲、抽筋等戒断症。

[沼地蝰蛇]·害了斯托纳小姐的毒蛇(斑点带子案)

蝰蛇(Vipera russelli siamensis):俗称圆斑蝰、金钱斑、百步金钱豹等。头呈三角形,体粗尾短,头背有三块圆斑,体背有三纵行大圆斑,背脊一行圆斑与两侧交错排列,圆斑中央紫褐色,四周黑色,镶以黄白色边,性凶猛。其分泌的毒液以血循环毒为主。沼地蝰蛇估计是蝰蛇中最毒的一类了,被它咬了多半会得到像斯托纳小姐一样的下场。

被蝰蛇咬者常有牙龈出血,发冷,发烧,大出血,皮肤发紫,吐血,呼吸困难,内脏衰竭的症状,会立刻死亡。解毒方法只有注射抗蛇毒血清并迅速做心脏恢复手术。衷心希望看过此帖者不会遭此劫数。

以上内容都有些偏离医学主题,以下言归正传,介绍一点枪创的法医知识。枪创分很多种,有盲管创、贯通创、擦过创、回旋创、跳弹创等。我也就介绍这几种。

盲管创:枪弹穿入人体,然后停留在组织内形成的创是盲管枪弹创。

贯通创:枪弹穿过人体,可形成贯通枪弹创。

擦过创:弹头呈切线方向擦过皮肤,形成表皮剥脱或槽状组织缺损是擦过枪弹创。

回旋创:弹头穿过皮肤后,受骨骼阻挡作用而改变方向,形成弯曲形创管,是回旋形枪弹创。

跳弹创:子弹发射后以倾斜角度(30--60°)碰到坚硬物体上,反射飞向另一方向,构成跳弹。跳弹碰到人体时,便造成跳弹枪创。

以上只是些医学术语,只用在法医报告中对行外人并不具有太大使用性,各位看着玩就行了。

法医学中的生活常识(医事法学与日常生活的关系)

法医需要掌握什么知识?

法医是司法机关中运用医学技术对与案件有关的人身、尸体、物品或物质进行鉴别并作出鉴定的专门人员,需要掌握的主要课程有

主干学科:

基础医学、临床医学、法医学

主要课程:

法学理论、人体解剖学、病理学、内科学、外科学、儿科学、妇产科学、刑事侦察技术、法医病理学、法医毒理学、法医临床学、法医物证、法医人类学、法医精神病学、法医毒物分析等

法医的主要任务是:①勘察各种凶杀命案现场,检验谋杀或有谋杀嫌疑的尸体,判明死亡原因、时间和性质,推断和认定致死致伤的凶器,分析犯罪手段和过程。②对民事、刑事案件中涉及法律事件的活体(人身)进行损伤、劳动能力、性别、性机能、精神状态等鉴定。③检验和鉴定同犯罪有关的法医物证。④对医疗纠纷案件进行鉴定,分清责任性质,同时便于医疗部门提高医疗质量。⑤协同有关部门查清重大中毒事故和意外灾害事故发生的原因和性质。

法医学在日常生活中的应用

法医学为制定法律提供依据,为侦查、审判提供科学证据,因此法医学是联结医学与法学的一门交叉科学。现代法医学分基础法医学和应用法医学两部分:前者研究法医学的原理和基础:后者则运用法医学的理论和方法,解决司法、立法和行政上的有关问题。这包括受理杀人、伤害交通事故、亲子鉴定等案件的鉴定,为侦查、审判提供线索和证据,为制定死亡判定、脏器移植、现代生殖技术以及解决由此带来的社会问题的法律提供依据;另外通过对非正常死亡的尸体检验来发现传染病,进行中毒和灾害事故的防治及行政处理。法医学的研究对象包括人(活体、尸体)和物。各种毒物的性状、毒理作用,毒物进入体内的途径和代谢过程,中毒症状,病理改变。中毒量和致死量,毒物检验方法和预防措施。各种猝死与自杀、他杀引起的突然死亡。性功能的生理和病理状态。讨论强奸、猥亵、性变态行为的作案方法和手段,及人身检查和鉴定标准。研究妊娠和分娩,确定受精时间和妊娠期间。研究堕胎、杀婴的方法,后果和法律责任。各种人体组织、体掖、分泌物、排泄物及其斑迹的种属、红细胞型、白细胞型、血清型、酶型以及遗传基因纹(DNA指纹)、基因频率分布的理论和检验方法;出血部位、出血量和出血时间;亲子鉴定的理论和方法。法医人类学的个人识别。根据骨骼、牙齿、毛发推断人种、性别年龄、身高、职业特点、面貌特征,确定无名尸及碎尸的身源;研究如何根据颅骨复原生前面貌,以及将颅骨与嫌疑人相片重合以确定是否同一个人等。他杀、自杀他杀伪装自杀、自杀伪装他杀的特点和规律。研究自伤他伤的规律和损伤程度鉴定;研究诈病(假装或夸大病情)、造作病(或自残)的特点和规律以及检验和鉴定方法。医疗事故的鉴定、医疗工作中的刑事和民事责任。分清医疗事故和医疗差错及医护人员应负的责任,帮助医疗机构提高质量,促进医学科学的发展。法医学的尸体检验方法和步骤研究。研究无名尸体检验、碎尸检验、重大灾害事故尸体检验、挖掘尸体检验的特殊方法和技术。活体检验的各种方法和技术,确定相应的鉴定标准。 涉及法律的其他医学问题。如研究违法或犯罪行为与精神病态的关系,精神病人违法或犯罪后的责任能力鉴定等等。

法医都要具备哪些知识

首先要有扎实的基础:系统解剖、局部解剖是基本,病理学、诊断学等临床医学要掌握,法医的五大科更要熟记于心。这些都是你需要的必备知识。再说法医的工作:基层主要两大块:1.现场和临法:现场主要是尸体检验,需要我们找出死亡原因、死亡方式、死亡性质、致伤工具等。到了现场要根据现场情况及体表征象有一个初步判断,再根据尸检的进一步情况逐一的印证或排除先前的判断;临法对象是活体:说通俗就是验伤评级评残,要学会看片(x线、ct等),需要看懂病例等临床资料,掌握对活体的各种功能的测定方法--诊断学、临床法医学。2.实验室:dna、毒理、毒化、病理、电镜等等,这些统称法医物证学,都属于为案件提供证据。补充:不要以为我们就是个解剖工,就跟杀猪的似的,在接到任务之前应该尽量详细的了解案件及相关的信息,再结合现场的东西,痕迹(血痕、尸体位置、物品摆设等等)脑子里要形成一个大概的轮廓:这是不是案子?一个什么性质的案子?死亡原因可能是什么,甚至是一些所谓的低概率类型?他杀?自杀?意外?整个死亡的过程等等,这些都是我们要考虑的东西。同时还要注意搜集证据,尽量最多的搜集。法医一个凭技术,凭经验的东西,需要我们积累的同时多开动脑子。我认为法医才是21世纪正真的体力和脑力相结合的复合型人才。

法医要具备哪些知识?

要懂得医学方面的相关知识,还要了解一些法律常识。法医是司法机关中运用医学技术对与案件有关的人身、尸体、物品或物质进行鉴别并作出鉴定的专门人员,需要掌握的主要课程有

主干学科:

基础医学、临床医学、法医学

主要课程:

法学理论、人体解剖学、病理学、内科学、外科学、儿科学、妇产科学、刑事侦察技术、法医病理学、法医毒理学、法医临床学、法医物证、法医人类学、法医精神病学、法医毒物分析等

法医的主要任务是:①勘察各种凶杀命案现场,检验谋杀或有谋杀嫌疑的尸体,判明死亡原因、时间和性质,推断和认定致死致伤的凶器,分析犯罪手段和过程。②对民事、刑事案件中涉及法律事件的活体(人身)进行损伤、劳动能力、性别、性机能、精神状态等鉴定。③检验和鉴定同犯罪有关的法医物证。④对医疗纠纷案件进行鉴定,分清责任性质,同时便于医疗部门提高医疗质量。⑤协同有关部门查清重大中毒事故和意外灾害事故发生的原因和性质。

法医学中的生活常识的介绍就聊到这里吧,感谢你花时间阅读本站内容,更多关于医事法学与日常生活的关系、法医学中的生活常识的信息别忘了在本站进行查找喔。

本文收集自互联网,如果发现有涉嫌侵权或违法违规的内容,请联系6532516@qq.com以便进行及时清除。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