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服务证办理承诺书(生育证办理承诺书是什么)


就业窗口

办理地点:故陵镇金陵路15号社保大厅-就业窗口

办理时间:早上8:30-12:00、下午14:30-18:00

事项名称:创业担保贷款办理

所需资料:1.《重庆市云阳县创业担保贷款申请表》;2.本人及其配偶近5年内没有商业贷款记录的承诺书;3.借款人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复印件(户主页、增减页、本人页);4.配偶《身份证》及《户口簿》复印件(未婚的不要)5.《结婚证》复印件(未婚的不要);6.《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7.《担保人个人资信证明及担保书》;8.担保人《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

事项名称:失业证办理

所需资料:1.《失业人员登记表》;2.居民身份证原件、复印件;3.户口簿原件、复印件;4.常住地社区居委出具的《未就业证明》;5.近期2寸免冠证件照。

事项名称:4050办理流程

所需资料:1.重庆市灵活就业(非全日制公益性岗位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申请表;2.灵活就业情况说明;3.工作照片和劳务合同;4.身份证复印件。

社保窗口

办理地点:故陵镇金陵路15号社保大厅-社保窗口

办理时间:早上8:30-12:00、下午14:30-18:00

事项名称:办理城保退休

所需资料:1.办理人的身份证(原件)2.社保卡(医保卡)原件3.填写重庆市人社服务打包办职工退休事项申请表

事项名称:办理城保改账号

所需资料:1.办理人的身份证(原件)2.社保卡(医保卡)原件

事项名称:城保死亡退保

所需资料:1.办理人的身份证(原件)2.死者本人的身份证

3.派出所出死亡注销证明、或火化证明4.填写社会保险经办业务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

事项名称:居保死亡退保

所需资料:1.办理人的身份证(原件);2.死者本人的身份证;3.派出所出死亡注销证明、或火化证明;4.填写社会保险经办业务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

事项名称:居保新参保

所需资料:1.参保人身份证(原件);2.户口本(主页、个人页、)原件;3.农村商业银行卡(原件);4.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登记表。

事项名称:居保退休

所需资料:1. 参保人的身份证(原件);2.户口本复印件(户主页、本人页、)原件;3.农村商业银行卡(原件);4.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授权划缴社保费协议书;5.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特殊缴费业务申请表;6.符合政策的填重庆市独生子女父母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增发基本养老金资格确认表。

事项名称:居保换银行卡或改档

所需资料:1. 参保人的身份证(原件);2.户口本复印件(户主页、本人页、)原件;3.农村商业银行卡(原件);4.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授权划缴社保费协议书;5.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登记表(变更)。

事项名称:城镇企业职工新参保

所需资料:1.参保人的身份证(原件);2.户口本复印件(户主页、本人页、)原件;3.退伍军人参保要提供武装部入伍表和退伍表。营业执照参保要提供营业执照原件(如夫妻双方要买提供结婚证);4.农村商业银行卡、(农商行签扣款协议)、建设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邮政银行(原件).必须是重庆范围内办理的卡;5.填写重庆市个人身份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申请表。

事项名称:城镇企业职工续费补费

所需资料:1.参保人的身份证(原件);2.户口本复印件(户主页、本人页、)原件;3.农村商业银行卡、(农商行签扣款协议)、建设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邮政银行(原件),必须是重庆范围内办理的卡;4.填写重庆市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参保人员补退收申请表。

事项名称:城镇企业职工换卡、缴费档次变更、暂停

所需资料:1.参保人的身份证(原件);2.户口本(户主页、本人页、)原件;3.农村商业银行卡、(农商行签扣款协议)、建设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邮政银行(原件).必须是重庆范围内办理的卡;4.填写重庆市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参保人员缴费档次收变更表;5.重庆市个人身份暂停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申请表。

医保窗口

办理地点:故陵镇金陵路15号社保大厅-医保窗口

办理时间:早上8:30-12:00、下午14:30-18:00

事项名称:申办特殊疾病

所需材料:1.县级以上医院住院三天以上的住院病历;2.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3.1寸照片两张。

事项名称:申办医疗社会保障卡

所需材料:1.身份证或者户口本原件;2.16岁以上提供1寸照片一张。

事项名称:申办职工医疗保险

所需材料:1.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一张);2.户口本(户主页,个人页,增减页);3.本人工商银行卡复印件。

事项名称:申办居民医疗保险参保

所需资料:1.身份证或者户口本原件

民政窗口

办理地点:故陵镇金陵路15号社保大厅-医保窗口

办理时间:早上8:30-12:00、下午14:30-18:00

一、临时救助(1000元以上)

所需资料:(1)申请救助人员身份证【和配偶身份证(未成年要核查父母)】、(2)户口本、(3)农商行存折或者银行卡、(4)患者的出院医疗结算表、(5)诊断书、(6)《临时救助审核审批表》(民政办提供);(7)《临时救助家庭困难状况核查表》(民政办提供);(8)《临时救助申请书》(民政办提供)

流程:

(1)本人或者代理人提出申请;

(2)做经济核查,填写申请资料;

(3)初审申请资料;

(4)若初审通过,每月20日之前报县民政局。

二、临时救助(1000元以内)

所需资料:(1)申请救助人员身份证、(2)户口本、(3)农商行存折或者银行卡、(4)临时救助申请书(村委签字盖章)、家庭经济困难证明相关材料。

三、医疗救助

注意:由县民政局认定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城乡孤儿以及其他特殊困难人员;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认定在乡重点优抚对象(不含1~6级残疾军人);县扶贫办认定农村建档立卡因病致贫家庭重病患者;已经入医疗救助系统,出院时自动“一站式结算”享受医疗救助政策。

流程:

(1)本人或者代理人提出申请。一定要带齐患者本人及其赡养抚养义务人身份证原件(未成年人户口页)、住院诊断书,单次住院费用清单(超过三万)。

(2)核查无预警,填写《云阳县支出型贫困家庭医疗救助申请审批表》、《云阳县医疗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查表》。

(3)患者或者代理人带好民政办出具的《情况说明》先到县民政局家庭经济状况核查中心盖章。

(4)患者或者代理人带齐资料交到县医疗救助中心。

四、残疾人两项补贴

(1)护理补贴:人员为重度残疾人可享受(重度残疾为:残疾一二级),需要资料:身份证、户口本、残疾证、银行卡、残疾护理补贴申请书。

(2)生活补贴:对象为低保对象为残疾人的人员、所需资料:身份证、户口本、银行卡、残疾证、低保证、残疾生活补贴申请书。

五、低保申请

申请人个人材料:《重庆市最低生活保障申请书》(一份)、《重庆市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经济状况核查表》(一份)和《重庆市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查认定授权书》(附所有申请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身份证、全家户口本、户主农商行存折复印件,学籍证明(在校生必须提供)、病例、医疗费用发票、残疾证、离婚证、水电气发票、电话费发票等能够证明其家庭成员基本情况的证件复印件(根据申请人家庭情况选择相应证件)。

计生窗口

办理地点:故陵镇金陵路15号社保大厅-计生窗口

办理时间:早上8:30-12:00、下午14:30-18:00

一、办理重庆市婚育情况证明须知

1.办理对象填写《婚育情况证明》中本人及配偶的婚姻、生育等相关信息;

2.提供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出生医学证明等原件;

3.工作人员通过重庆市人口家庭信息系统、全国电子婚育证明信息系统,以及办理对象提供的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出生医学证明等原件,比对、核实并签署意见

二、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补)办证须知

一、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公民,可以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1.依法登记结婚;

2.本辖区户籍;

3.全面两孩政策实施前,夫妻双方依法生育一个子女,没有违法生育子女、没有收养子女(依法收养的残疾儿童除外);

4.夫妻女方未满49周岁。

离婚、丧偶和依法收养一个子女后终止妊娠,符合前款规定条件的,也可以申请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有工作单位的,共同向申请人双方各自工作单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无工作单位的,共同向申请人双方各自户籍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

二、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公民,应当提供以下材料:

1.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2.申请人一寸免冠近照一张;

3.婚育情况证明,需夫妻一方所在法人单位或者双方户籍地所在村(居)民委员会意见及签章;

4.婚育情况承诺书;

5.再婚的还需提供离婚证及离婚协议书或者离婚判决书、调解书原件和复印件。

三、发现申请人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不予发放《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1.申请人非本市户籍的;

2.申请人已进行两孩生育登记或者提出再生育子女申请的;

3.申请人已经生育两个及以上子女的;

4.申请人违法生育子女、收养子女的(依法收养的残疾儿童除外);

5.申请人中女方已满49周岁的;离婚或者丧偶未再婚者,本人年龄已满49周岁的;

6.提供的材料与事实不符的;

7.不符合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其他情形。

四、《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公民,可到原发证机关申请补办,补办应当提供以下材料:

1.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2.申请人一寸免冠近照一张;

3.曾经取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证据材料及复印件。不能提供曾经取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证据材料的,应当提供夫妻双方婚育情况承诺书、一方所在法人单位意见或者双方户籍地所在村(居)民委员会意见。

三、再生育服务证办理须知

登记对象:夫妻一方户籍在本市,符合《重庆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申请再生育具体条件的夫妻(夫妻双方再婚无共同子女的,可办再生育准生证)。

所需资料:

1.夫妻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再婚的需提供是否共同育有子女的证明和离婚证及离婚协议书或者离婚判决书、调解书。

3.夫妻双方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包括户主页、人口增减页、申请人本人人口登记页及小孩登记页或者出生医学证明)。

4.夫妻双方婚育情况证明各一份。户籍是本市的由户籍地的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或者法人单位出具婚育情况证明,户籍是市外的由户籍地的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和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出具婚育情况证明。

5.女方一寸免冠近照2张(红色背景)。

6.婚育情况承诺书。

7.再生育人员公示表。

8.再生育申请审批表。

9.以子女病残为由申请再生育的,应提供市或者区县(自治县)卫生计生委组织的病残儿医学鉴定结论,鉴定结论符合再生育条件。

四、生育登记服务证须知

登记对象:一方户籍在本市,在生育第一个子女或第二个子女前,凭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簿和结婚证(再婚的需提供离婚证及离婚协议书或离婚判决书、调解书)进行登记,自主安排生育。

所需资料:

1.重庆市生育登记服务表;

2.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3.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4.如办理二孩登记证的,需第一个子女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农村建房审批

办理地点:故陵镇金陵路15号社保大厅-建房审批窗口

办理时间:早上8:30-12:00、下午14:30-18:00

所需资料:1.户主身份证复印件;2.户口本复印件(最新人员信息);3.农村宅基地和建房(规划许可)申请表;4.农村宅基地使用承诺书;5.同意户申请使用宅基地建房的会议决议;6.云阳县农村宅基地和建房(规划许可)审批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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