息诉罢访承诺书(息访息诉承诺书签了会怎么样)


近年来,基层检察机关办理的民事申请监督案件中,作出不支持监督申请决定的案件占较大比例,呈现出息诉工作量增大、息诉难度加大等特点,给基层民事检察工作带来挑战。加强民事申请监督案件息诉工作,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对提升检察机关司法公信力、维护司法权威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也是做好基层民事检察工作的重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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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践中,当事人申请检察监督时或多或少都带有自己的情绪,往往表现为忧伤、失落、暴躁、激动等,其心理状态与息诉工作难易有直接关联,精准分析当事人心理是做好息诉工作的必然要求。办案实践中,申请人常见的心理状态主要有以下表现形式:一是心理预期高。再审前置程序的法律设置使得申请人不服法院生效裁判时,申请检察监督成为其最后一道权利救济途径。申请人对检察机关抱有强烈期许,一旦监督申请未获支持极易导致心理失衡。二是先入感受强。民事审判程序和执行活动违法申请监督案件,申请人一般在法院审理、执行过程中已提出过书面或口头异议而未获支持,认为法院偏袒对方,内心积有怨气。在监督申请得不到支持的情形下,容易产生极端情绪,引发信访甚至不良事件。三是认识有误区。一方面当事人法律素养普遍有待提高,另一方面对法律规定了解不深不细,容易产生认识误区,固执己见,不易沟通。有的当事人为了充面子、赌闲气申请监督,往往揪住案件中的某个点不放,听不进说明与解释。

笔者结合办案实践,对做好民事申请监督案件息诉工作进行了总结、思考与分析,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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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夯实做好民事申请监督案件息诉工作的基础。首先,要树立监督与息诉并重的办案理念。充分认识做好息诉工作是讲政治、顾大局的体现,在依法监督的同时注重矛盾化解和当事人息诉工作。其次,要坚持法理与情理相融合。建立司法同理心,注重不良情绪疏解及正面引导,体现检察温度和人文关怀,提升检察工作公信力和亲和力。再次,要强化专业素养,提升办案能力。除了加强法律专业知识学习,还要掌握相关社会学科知识,提高释法说理能力。最后,要健全考核制度,提升办案三个效果的统一。监督体现了民事检察工作的“刚性”,息诉则体现了民事检察工作的“柔性”,需要在工作业绩中予以体现,在考核中给予科学合理的评价,提升办案人员做好息诉工作的主动性与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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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是实行案件动态风险评估,把控关键节点。从案件受理到审查的各个环节对当事人进行动态分析评估,注重正面引导和风险防范。首先,在案件受理节点,要做到关口前移,疏通信息源头。案件受理部门与审查部门建立常态化工作联系机制,案件受理部门应当对申请监督材料的完整性予以审核,对材料不齐备的及时要求申请人限期补齐,把好受理关。发现申请人有过激言语行为倾向,或者系上访老户的,及时将情况反馈至案件审查部门,增加工作的预见性、针对性。其次,在案件审查节点,要规范案件审查工作,增强群众对案件处理决定的认可度。规范办案流程,保证程序正当性。确保案件审查告知、回避、调查核实、集体讨论、请示汇报、办案期限等相关规定落实到位,以程序公正促实体公正,增强当事人对检察机关的信任度。合理运用调查核实权,提升办案质效。认真听取当事人意见,明晰案件争议焦点,摸清其性格特征、家庭状况、思想动态等。同时,通过审慎细致的调查核实工作,打消当事人顾虑,得到当事人认同。坚持随案释法,引导当事人形成合理心理预期。在案件审查过程中,适时向当事人讲解法律规定,说明调查核实过程、检察机关审查范围、监督条件等,因势利导做好工作。对当事人有和解意愿的,积极促成和解。对于有和解意思表示的当事人,积极搭建桥梁,为双方营造和谐沟通、平等协商的机会,促成双方在法律的尺度内达成和解,化干戈为玉帛,从根源上解决纷争。最后,在案件答复节点,善于运用多种方式,强化释法说理效果。第一,加强文书释法说理。在制作不支持监督申请决定书时,结合案件事实、争议焦点及申请监督理由,阐述法律适用、裁判依据、监督条件及不支持监督的理由,做到逻辑清晰,层次清楚,详略得当。第二,加强与当事人委托代理人的沟通。对申请人委托代理人的,可以借助申请人对委托代理人的信任,在向代理人释法说理、使其认可处理结果的基础上请其协助做好申请人息诉工作。第三,积极提供救济途径。从解决问题的角度出发,提供法律政策服务,为当事人寻找救济途径。同时,加强与司法、民政等部门的沟通与协作,依法开展司法救助工作。第四,加强公开听证。对争议大、矛盾突出的案件,可以邀请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专家咨询委员、基层组织人员等参加听证,对涉案事实、证据及适用法律进行公开陈述、示证和辩论,充分听取意见,达到理顺当事人情绪,化解矛盾纠纷、案结事了息诉止访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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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是加强内外协作,形成息诉工作合力。首先,要加强部门间协作配合。明确案件受理部门、审查部门及管理部门的职责分工,完善沟通协调及处理机制,避免出现相互推诿,衔接不畅的情形,共同做好释法劝解工作,形成内部息诉工作合力。其次,要加强对外联系,争取支持配合。息诉工作是一项比较大的综合工程,需要社会各层面的支持配合。在具体工作中,要根据案件具体情况,一方面加强与法院的联系,了解相关情况,说明主要问题,听取意见,达成共识,共同做好当事人工作;另一方面加强与人大、政府等相关信访部门的联系,建立信息通报制度,加强协作配合。对一些影响大、难度高的息诉案件,可以与相关部门进行联合答复,增强说服力和息诉效果。最后,要坚持依法处理、实事求是的原则,不能仅仅为了息诉而息诉。对申请人提出过分要求的不放弃原则、不轻易退让,做到息诉工作有理有法有据。对经多次反复做工作后,申请人仍不听劝解、可能有进一步信访或矛盾激化的案件,及时汇报并向相关部门通报情况,以便有关方面能够及时掌握信息和工作的主动权。

(作者单位:江苏省苏州市张家港市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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