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封制的影响(宗法制的影响积极和消极)


概括分封制的特点和作用【篇一:概括分封制的特点和作用】西周实行分封制,周天子以 “受命于天 ”自居,号称 “天之元子 ”,是天下同姓宗族的大宗,居于至高无上的绝对支配地位。其王位由嫡长子世袭继承,其他庶子则作为小宗被分封为各地诸侯。他们在各自封国内又是同姓宗族的大宗,其王位也是由嫡长子世袭继承,其余庶子作为小宗分封为卿大夫。卿大夫在各自封地里又是同姓宗族的大宗,其封爵仍由其嫡长子世袭继承,其余庶子作为小宗分封为士。这样,根据宗法制和分封制,便形成天子、诸侯、卿大夫、士等各级宗族贵族组成的金字塔式等级制机构。各个等级之间的相互关系,既是大小宗关系,也是上下级关系。每一个等级必须服从上一个等级,并有义务纳贡、服役等。周天子位居金字塔顶端,不仅是所有姬姓宗族的大宗,而且通过 “同姓不婚 ”、 “娶于异姓 ”的联姻原则,又成为有甥舅关系的异姓宗族的共主。西周的分封制和井田制问题(1)分封制是西周的政治制度,分封的目的是为了巩固奴隶主国家政权,分封的对象和做法是把王族、功臣和先代的贵族分封到各地去做诸侯,建立诸侯国;被封诸侯的义务是:要服从国王的命令,要向周王贡献财物,要派兵随从周王作战;周王先后分封的重要诸侯国有:鲁、齐、燕、卫、宋、晋等;分封的作用是:巩固了西周的统治,拓展了疆域。

春秋时期,分封制崩溃。崩溃的原因是周王室日益衰微,大诸侯国为争夺土地、人口及对其他诸侯国的支配权,不断进行兼并战争,形成了诸侯争霸的局面。葵丘会盟,齐桓公的霸主地位得到正式承认,标志着分封制崩溃。秦朝统一后,建立郡县制,分封制结束。(2)井田制是我国奴隶社会的土地国有制,开始实行于商朝,盛行于西周,瓦解于春秋,废除于战国。井田的土地所有权属于周王,周王把土地分赐给诸侯臣下,但臣下只能世代享用,不得转让和自由买卖,还要交纳一定的贡赋。从生产方式上,奴隶主贵族强迫奴隶集体耕种,剥夺奴隶的劳动成果。井田制瓦解的根本原因是生产力的发展,井田制这种生产方式不能适应生产力发展的需要,出现了私田。春秋后期,鲁国实行初税亩,承认了私田主人对土地的所有权。随之而来的是新的剥削方式的出现。封建地主对农民的剥削方式的出现,导致了井田制的崩溃。(3)分封制和井田制的关系:①分封制是奴隶社会的政治制度;井田制是其经济制度,分封制建立在井田制基础之上,没有井田制就没有分封制。②井田制是奴隶社会的经济基础,分封制是与之相适应的上层建筑。③两种制度都适应了当时生产力发展的水平,使西周走向强盛。(4)分封制、井田制与奴隶制国家的盛衰:分封制和井田制是西周时期完善的政治制度和经济制度。

分封制的影响

分封制起到维系、调整奴隶主阶级内部关系,保证奴隶制国家对奴隶和平民进行统治的作用,是西周奴隶制国家强盛的政治保证。井田制规定了奴隶制生产关系的主要内容,是决定奴隶制经济形态存在、发展和西周政治统治的经济基础。分封制和井田制相互影响,二者的存在成为西周奴隶制国家兴盛的支柱。西周末年以后,王室衰微和大国争霸局面的出现表明分封制的瓦解。在丧失政治保证和生产力发展的影响下,井田制在春秋后期逐渐被封建土地私有制取代,奴隶制度存在的经济基础最终瓦解,新的封建经济基础随之产生。井田制的瓦解标志着奴隶制度的崩溃。【篇二:概括分封制的特点和作用】1.分封制特点:层层分封 ,上下级有严格的隶属关系 作用:分封制加强了周王对各地的通知 ,确立了周王 “天下共主 ”的地位,从而促进了社会的发展 .主要内容 :指周王将贵族 ,立功将士和旧贵族分封到各地做诸侯 ,各分赐给一定的土地和人口 .2.宗法制特点:确定了严格的大宗 ,小宗体系和实行嫡长子继承制 .作用:有利于凝聚宗族 ,防止内部纷争 ,强化了王权 ,从而把: “国 ”和“家 ”密切地联系在一起 ,强化了以大宗薇代表的贵族特权地位 . 主要内容:周人把血缘纽带同政治关系相结合的一种制度 .【篇三:概括分封制的特点和作用】特点:1、神权与王权结合2、以血缘关系为纽带形成国家政治结构3、最高执政集团尚未实现权力的高度集中作用:1.迅速稳定了全国的统治秩序 ,并扩大了周朝的势力范围 ,使周的文化形式覆盖整个黄河中下游地区 .且具有惊人的稳定性和延续性 ,使得周 的统治达到了八百年之久 .2.保证了王室强大 ,巩固统治阶级的统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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