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誓(甘誓原文翻译)


灋者,刑也,平之如水。从水, 所以触不平者去之。

我是礼灋,活了五千年的礼灋。

1、夏

夏、商、西周是中华文明的起源和形成时期,也是中国古代法律制度萌芽、发展并逐步形成特色的时期。

在夏商时,我被族人尊称为“獬豸”,族人供奉吾,吾亦为族人辩是非曲直。

我问巫者,为何吾不太一样?

巫者说,天底下只有我一只獬豸,独角似羊,我是华夏正气的化身。

一代代巫者逝去,吾却毫无变化。

我在夏初时,还算是一只小兽,大约几百岁的年纪。

那时,大禹在位了十年,死时将天下传于益,让益好好照顾我。

可惜益虽是大禹的指定继承人,其辅佐大禹的时间却不长,各部落的首领不服益的统治而拥立大禹的儿子启为天下主。

我就在心里纳闷,大禹咋不直接传位于启,益让位给启多麻烦?

吾刚这么一想,有扈氏就叛乱了,称启以子继承父位,改变了传统的禅让制度,他们部落不服启的统治。

不服便打,启带着我兴兵讨伐挑战自己权威的有扈氏,在有扈氏的领地南边叫做“甘”的地方进行了一场战争。

甘誓

战前,启做《甘誓》,对跟随自己的将士说:“有扈氏犯下忤逆天意的大罪,上天命我率领你们灭绝他们。今天我是恭行天罚。你们听从我的命令,则会得到奖赏;违背我的命令将会受到严厉的惩罚。”

我躺在启身边,听从启的指令向有扈氏那方劈下一道惊雷,之后便陷入沉睡。

醒来之后,启告诉我,有扈氏已经剿灭,天下已经归顺。

自此以后,“天讨有罪,启恭行天罚”的说法在天下传闻,夏王启以“天”的代言人自居。

2、夏

我在宫室纳凉,距启称王已过30年。

期间发生一些事儿,益被告发是有扈氏的同党,有谋逆之心。

“议事以制,不为刑辟”是夏的刑法审判方法,通常贵族犯罪不由刑法规定,而是由王召集通晓典故的贵族对罪行进行评判,罪与非罪,犯何种罪行,都由贵族评定。

甘誓

姒启按照程序召集贵族,最终判定疑犯有大辟之罪,处益“象刑”,即对其采用象征性的刑罚加以处置。益从此只能穿着无领赭衣,表明此人犯有大辟之罪。

益本是王的相,启未罢免益。益却请辞,称无颜侍王,启准予益离去。启有杀益之心,益此番离去,也算保全了自己。

益与启年轻时还有一趣事儿,益面若好女,启见倾慕,笑称欲娶之。

如今,斯人已老,启之心不再。

前些日子,启将益的部落诛灭,用益的头盖骨做了酒器。

我得知后叹气道,益是除启之外威望最高的部落首领,国中有立益为王位继承人的呼声,众首领认为,启的儿子尚幼,无法率领各部落镇压异族、扩张领土,启有意传位长子,益不死,谁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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