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承勇(高承勇)


我也想控制自己,可我的心理出了问题——高承勇

高承勇到案后,警方试图弄清楚他为什么要害一个8岁小女孩,他却用这句话来辩解。“白银案”一直都是甘肃白银市一块心病,在人们扼腕叹息时,高承勇这个名字也是被频频提起。

高承勇

2016年,公安部刑侦局对甘、蒙“8·05”QJ杀人残害女性案展开了新一轮的侦破工作,专案组先后4次带着刑侦专家前往白银市、包头等地研究案情,新科技的出现让警方也将重点放在了生物取证上面。

警方通过检测DNA,对比大数据发现了嫌疑人高承勇

高承勇还未落网之前,没人会将他跟“白银案”联系起来,在外人眼中,高承勇有一个幸福美满的家庭,他跟妻子共同打理一个小卖部,生养了两个儿子,两个儿子都很有出息,一个是研究生、一个本科毕业。

高承勇被警方带走,他的妻子更是无法想象,和自己生活30年的丈夫竟然会是一个“杀人狂魔”。

高承勇

高承勇,1964年出生在甘肃兰州市榆中县,由于年代过于久远难以还原他的成长轨迹,据一些报道称,高承勇在上学时期有暴力倾向,因为跟老师不合,还把老师养得鸡给弄死了。

不过高承勇否认了这件事。

1984年,高承勇首次参加高考,但他的成绩并不好,落榜了;高承勇又复读了一年,再次奋战高考,然而再次落榜,高承勇的父母也劝他学一门手艺,不至于饿死。后来在亲戚的介绍下,高承勇结婚,他也走出了家乡,外出谋生。

至于第一次作案杀人,高承勇也想不起来是为了什么,但他表示那时候太穷了,穷让他无法选择。

1988年5月26日,这是高承勇第一次作案,根据高承勇的供述,他只想偷一点钱,但没想到撞上女主人。

高承勇

根据当年的档案表明,死者是23岁女职工白某,她的颈部被切开,下身赤裸,上身的衣服被推至颈部,全身共有26处刀伤,由于当年侦查技术有限,并没有追查到凶手,而高承勇也躲藏了几年。

1994年1月16日,时隔多年高承勇再次作案,同样的作案手法,都是颈部被切开,上身也有36处刀伤。

1998年是高承勇最疯狂的一年,他连续在白银市杀害了三人,三人受害程度十分相似,颈部被刺伤,上身有多处刀伤,下身赤裸(或全身赤裸),令人胆寒的是,在三名受害人中还有一个8岁的小女孩。

2002年2月9日,高承勇实施了第11起犯罪,一个连环杀手数年来不断地活跃在白银市,让白银市的市民是人心惶惶,女子不敢独自外出,更加不敢穿过于鲜艳的红色衣服,因为11名受害女子全都身穿红色衣服,这也成了“白银案”一个鲜明特点。

高承勇

高承勇在实施完第11起犯罪之后突然就消失了,倒也不是改过自新,而是害怕“天眼”,21世纪起,城市大街小巷开始安装监控摄像头,高承勇的一举一动都被拍了下来,高承勇害怕被抓,因此选择了停手。

但是他停手,可不代表他犯下的这些罪也会因此消失。

根据《刑法》第八十七条刑事诉讼时效规定:法高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所谓的刑事追诉期是从最后一次犯罪开始算起,从2002年至高承勇落网,只过去了14年,依法进行追诉。

2017年4月24日,白银市人民检察院对高承勇提出公诉。

高承勇从1988年开始犯罪,先后实施抢劫、故意杀人、QJ、侮辱尸体罪,一人犯数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的规定:QJ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QJ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有以下恶劣情况,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高承勇

一、QJ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QJ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等情况。

高承勇

又另《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高承勇使用暴力手段剥夺他人生命,致多名被害人死亡,其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犯抢劫罪,判处死刑,以QJ罪判处10年有期徒刑,犯侮辱尸体罪,判有期徒刑三年,数罪并罚,执行死刑。

一审判决下达之后,高承勇当庭表示不上诉,2019年1月3日,执行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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