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包代管(代管包材检验标准)


王学进

日前,宁波市教育局下发《关于加强冬春季校园饮食卫生和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各校全面做好学校饮食卫生和食品安全工作,确保广大师生身体健康。《通知》要求,要加强对配送食品的监管,坚决杜绝“以包代管”现象。

《通知》发布得很及时,因为最近国内一些学校出现学生餐后中毒事件,再次凸显学校食品安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虽然此前市教育局就学校食品安全问题发布了一系列文件和通知,但还存在一些安全隐患,譬如“以包代管”。

以包代管

就学校而言,食堂管理是个老大难问题,既不同于教育教学管理,又有别于寝室管理,如果真要认真管起来,校方得花费很多的精力和时间,势必影响教育教学,故此,很多学校以购买社会化服务的名义,将食堂外包给餐饮企业。

以包代管

不可否认,这么做确实收到了成效,但也存在一个突出问题,即把引入社会化服务等同于食堂对外承包。购买社会化服务的本意应该是学校强化食物原料、储存、进货渠道以及制作等方面的监管,具体的餐饮制作交由社会机构来运营。但现实是,一些学校往往简单对外一包了之,做“甩手掌柜”。

以包代管

毋庸讳言,承包商之所以竞标参与学校食堂经营,并非为了做公益,而是为了赚钱。为了实现利润最大化,由于监管缺位,承包商就有可能做出采购劣质材料、不进行餐具消毒、不按规定使用添加剂等违规行为。更有甚者,近年来还出现了这样的情况:少数学校找到了一条“以包代管”的路子,即给校园食堂找了“后妈”后,就不管不问,以至于部分校园食堂被层层转包,甚至出现无证经营的情况。

以包代管

考之近年来各地学校出现的食堂安全事故,很大部分原因就出在“以包代管”上。

说到底,“以包代管”是懒政、不作为,必须杜绝。

校园食堂不同于机关单位和企业食堂,是特殊人群用餐的特殊餐饮单位,对食品安全的要求理应更高、更严格。学校和教育行政部门、食药监等部门必须当好校园食品安全的“守门员”,各司其职,又要协同配合,除了通过政府统一招投标,设定更高的准入标准,还须对经营方加强日常监管,从原料采购、仓储、运输、消毒、制作等环节实施全程监管,同时建立严格的校园食品采购追溯机制,并出台相应的事故惩罚机制,如此,才能守住食堂的安全底线,确保广大师生身体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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