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包代管(代管包材检验标准)


深圳市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关于加强轻质条板隔墙施工安全管理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鉴于轻质条板隔墙在我市建筑施工领域广泛使用,各施工企业对此类墙板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管理水平参差不齐,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墙板施工的安全管理,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以包代管

一、强化各方责任主体安全行为管理

施工总承包单位应将轻质条板隔墙施工纳入总承包管理,严格落实施工安全管控。总承包和监理单位对专业分包单位资质和现场管理人员资格进行严格把关,对相关人员到岗履职情况进行严格检查,严禁“以包代管”。

专业分包单位应制定施工管理组织架构,项目经理、安全员等管理人员应配备齐全,并按规定对现场作业人员开展安全教育、技术交底等相关工作。应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方案应包含墙板存放、运输、吊运、临时固定、安装等各环节的具体施工工艺和安全保障措施。专项施工方案报总承包单位和监理单位审核通过后方可实施。

二、强化现场施工安全管控

(一)墙板安装安全措施

1.轻质条板隔墙施工宜采取“一板到顶”的施工工艺;如确需拼接安装的,应在专项施工方案中明确相关施工工艺及安全保障措施;墙板高度超过6m的应按照相关规范和图集要求设置构造措施。

以包代管

2.墙板安装连接固定措施生效前应按照方案设置临时固定措施,并在施工现场设置警戒区,防止墙板倾覆伤人。

3.墙板安装不宜直接采用人工手动架立墙板﹐宜采用专业辅助设备进行架设。板长超过3.5米的,应使用专业化架立墙板设备(简称“立板机”),严禁人工立板或使用简易自制辅助立板设备。

(二)运输、堆放安全措施

1.施工现场墙板堆放区域基础应平整可靠,按照不同种类、规格分区侧立堆放,堆放高度不超过两层。

2.使用电动板车运输墙板应确保其刹车可靠有效,板车进入施工升降机梯笼后应立即断电,且梯笼内临边-一侧应设置防撞杆。严禁使用无刹车装置的自制人力板车。

3.墙板采用吊装运输的,吊装作业应使用配套专用吊具,楼层应设置可靠的卸料平台,卸料平台应按方案搭设并通过验收,挂设验收牌后方可使用。

三、严格监督检查

各施工、监理企业对照通知要求进行全面自查自纠,认真查摆主体责任及安全管理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及时落实整改。

自即日起,我站将进一步加大轻质条板隔墙施工的监督检查力度,对“以包代管”、违章作业等违法违规行为,一律责令停工整改,并跟踪督促整改;对整改不到位的项目依法依规、从严从重查处。

深圳市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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